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兴春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3-29 09:16
岚政发〔2017〕4号
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兴春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兴春同志任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晋峰同志任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郭云珍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改平同志任县史志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焦存珍同志任县粮食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文物旅游开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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