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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2〕20号)
    来源: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5-14 16:09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7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统领,推动融入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山西中部城市群,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创新强县”三大战略,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经济,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壮起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岚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专班

    (一)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雷海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俊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润生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重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程秀全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尚鑫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牛家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枝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成 员:县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供销联社、县人行、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银保监分局岚县监管组、社区办等单位分管领导。

    岚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俊杰同志兼任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有关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个体工商户倍增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工作专班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负责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随机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俊杰 

    成 员:成员单位专班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负责联络县直各单位协调工作;负责梳理、汇总、分解任务清单;负责起草文书和报送工作进度;完成领导交办的随机性任务。

    2.政策宣传组

    组 长:李晋文

    成 员:成员单位专班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宣传各项涉企优惠和便民政策、重要举措、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提高优惠政策的知晓度,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典型做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和诉求,落实工作过程中存 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随机性任务。

    3.督查指导组

    组 长:邸秀林 

    成 员:成员单位专班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跟踪指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及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督促开展无证无照清零专项行动、小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培育专项行动、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户培育专项行动等。

    三、工作目标

    (一)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022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总量增加30%,净增2300户,由各乡镇及主要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各乡镇完成1040户、市场监管局完成290户、其他职能部门完成970户,具体指标见附件1

    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在乡镇配合下独立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新经济,发展“专精特新”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县城区食品、药品、饭店、日杂百货、超市、服装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发改局负责全县现代物流、现代商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农资经营、现代农业服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工信局负责全县网络市场主体(个体户),电商、微商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住建局负责全县手工业、建筑业、农村自建房小工匠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货物运输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人社局负责全县大学生创业、家政服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民政局负责全县殡葬服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财政局负责全县记账服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文旅局负责全县复印打印、文化旅游、文娱活动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教育科技局负责全县科技服务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卫健局负责全县诊所、消杀服务、健身娱乐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污水垃圾处理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产品经销、育林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垃圾分类、清扫保洁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种养殖业等主管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县供销联社负责全县便民服务网点等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和发展。

    (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降低抽查比例和批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修复后即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一是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继续放宽市场准入,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推行“全程网办”“告知承诺”“证照同发”登记审批模式。在餐饮、便利店、药店等高频领域按照省统一部署, 推广“证照联办”“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改革,对存在关联的多项许可,实行“一次告知、一套材料、并联办理”,创新性开展个体工商户自助智能审批登记,将个体开业时的名称核准、住所登记、经营范围等登记制度改变为以信用承诺为基础的自主申报制度,符合标准的由系统自动审批通过,不再进行人工干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进入“不见面”模式。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是放宽经营场所限制。 继续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照多址”经营。已使用实体经营场所(不含集群登记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可直接在网上开展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三是完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已履行相应义务,作出信用承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施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措施,帮助市场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指导各行业协会的日常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其行业协会作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本行业经营者登记设立市场经营主体,领照经营,积极引导本行业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支持大众创业创新,培育新型项目建设

    一是拓宽创业领域。积极打造特色鲜明、辐射力强、集聚效应突出的区域或专业市场,并以此为基础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吸附个体工商户创业,带动就业。开展乡村e镇建设,依托各地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乡村e镇,打造“产业电商配套”的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鼓励创办各类体育培训机构,重点扶持一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基层体育组织,鼓励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引导个体工商户主动融入地方“一县一品”发展战略,更多参与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教育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和健康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是鼓励新业态新经营模式发展。鼓励传统批发零售业个体工商户创新云直播、云体验等新型经营模式,打造“小而美”网红品牌。推动特色餐饮发展,开展“中央厨房放心早餐”工程,支持有条件地建设中央厨房,布局放心早餐经营点。培育壮大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居民服务业龙头企业, 支持居民服务企业主动达规上限。推进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支持家政企业设置社区服务网点。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利用岚县自身资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加快改造一批个体工商户聚集的专业市场,建设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消费场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引导个体工商户进社区,促进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推进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服务个体工商户功能。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夜间经济创建活动,鼓励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区积极开展夜间经营,推动建设一批夜间消费集聚区,发挥商业特色街和步行街的集聚效应吸引零售、餐饮、休闲娱乐企业入驻。推广应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惠民惠企行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三)加强财税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税收优惠和扶持力度。提升对个体工商户的纳税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电子税务局手机版要素化无表集成申报。推行“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模式,便利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申报。充分借助信息化平台和大数据手段,通过分类管理、专项提醒、重点辅导,将相关优惠政策传达到纳税人,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税、前台后台集约运转、现场远程协同解决”的省市县三级“集中处理中心”,实现受理快响快办、电话能问能办、审批集中联办、运维同步跟进。20221231日前,对月销售额15 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

    (责任单位: 县税务局)

    二是推动降低经营成本。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收费政策。督促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的不合理收费和抽成,提高收费标准、规则和抽成比例的公开透明度。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均资费再降10%,减免新设立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费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力争再贷款使用规模较上年度稳中有进,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大对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发挥好再贷款精准滴灌作用。强化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监管政策的贯彻落实,督促和激励银行业机构提升服务个体工商户的质效。鼓励经办银行运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群体创业就业信贷支持力度。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带动有创业意向群体更好地自主创业。2022年向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000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银保监分局岚县监管组、邮政储蓄银行岚县分行)

    四是降低制度性成本。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力度,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市级财政对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补助 500 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 1500 元。推动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放开在就业地参保、子女入学的户籍限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合同备案,个体工商户承租县域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商铺、门店的,免收6个月租金。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信局)

    (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防止出台妨碍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经营活动中参与公平竞争,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关于开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重点开展落实新的降费减负政策,聚焦突出问题,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杜绝有关单位收取各类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各公平竞争领导组成员单位)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包容免罚”,研究制定《适用“包容免罚”违法行为清单》,慎用强制措施,对除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外,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优先运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进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经营主体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的,依法从轻或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加强无证经营规范力度。对未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引导办理相关证照,减少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领域各成员单位)

    三是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民商事纠纷化解在早、调解在小。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对本地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教育、引导本地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有效防患和化解经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保护,协助调查执行、结果互认互享,为维护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处理个体工商户维权诉求。

    (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

    (五)开展三项工作专项行动

    1、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清零行动

    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无证无照经营清零行动(六月底结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城建执法大队、县公安局、行政审批局配合加强对城区小摊点、小作坊、固定门市、无证无照清理整顿,规范引导办理证照,所发展个体户纳入市场监管局目标任务;乡村无证无照由所属乡镇负责摸排督促办理证照,市场监管局属地监管所负责查处规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建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小建企业个体工商户培育专项行动。对从事农村自建房建筑修缮的从业者,培育、培训规范办理证照,让其合法守法经营。为期三个月至7月底结束。由县住建局负责、县审批局、各乡镇配合。

    3、开展交通运输个体工商户培育专项行动。对从事个体交通运输业的从业者,培育规范办理证照,让其合法守法经营,为期三个月至7月底结束。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审批局,交警队配合。

    (六)提升服务质感,鼓励创业创新

    一是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加快信息共享,推动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共享个体工商户交易、物流、纳税等数据。充分使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畅通民情民意反馈渠道,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信息、咨询、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银保监分局岚县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邮政储蓄岚县分行)

    二是开展辅导培训。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商会协会提供线上线下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服务。围绕“高、精、尖、需、特”,组织开展以就业为目标的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多形式开展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吕梁山护工培训、残疾人培训及考证持证工作。2022年全县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380人,其中创业培训180人,开展个体工商户培训70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推进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基地、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标准厂房和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创业示范街、文化产业园区等建设,形成一批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降低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用,检验、检定特种设备机电类按国家收费标准的60%、承压类按国家收费标准的80%优惠政策;在国家未出台相关政策之前,继续实行委托食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检验检定业务全部免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管理指导,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法律咨询等综合性服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个体工商户培育,鼓励做大做优做强

    一是实施“个转企”工程。充分运用典型引导法,把经营规模较大或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作为转型升级的重点帮扶对象,做好服务和帮扶工作,鼓励“个转企”,对成功转型升级为公司的,免除刻章费用,补助设立财务账户费用1200元,及一次性3000元奖励。

    (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是提升市场竞争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对象,重点对计量、标准等知识进行宣讲,提供计量检定、标准咨询、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便捷服务。指导和帮助支持个体工商户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力。依据省“山西精品”公用品牌主体培育要求,梯次选择个体工商户作为培育主体,发现和引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服务品牌积极申报“山西精品”。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相关标准研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是实施典型带动。遴选一批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和参与重点新兴产业竞争链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优秀代表、先进典型,予以宣传表扬,提高个体工商户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强化个体工商户党建,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聚发展动能,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使党建与个体工商户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部门合力,统筹推进个体工商户倍增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各产业发展主管部门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倍增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个体工商户培育优惠政策保障,发改局负责梳理、汇总、制定、出台各行业部门相关个体工商户培育优惠政策。

    (三)精准培育,精准识别。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行业引领,精准培育本行业内的个体工商户,各乡镇培育本辖区其他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介绍信(附件2)的方式,对培育的个体工商户做好标注工作,进行编号登记,做到精准识别。要建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报“三个一”制度,行政审批局每月统计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工作专班将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抓好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岚县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2. 介绍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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