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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岚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20 09:00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岚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努力促进公安机关效能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制度设置。县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执行,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规范部门内部公开,指导我局户政、出入境管理、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公开”。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开展“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 “法制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闻媒体的宣传,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搭建微信群100余个,开展微服务,把微信平台变成了警务公开的新阵地。

    三是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两微”,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适当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以来,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交通、出入境和户籍管理等窗口相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严格监管,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公众的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2

    8

    5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计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少进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二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三是配强队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专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确定宣传干事与信息干事,直接负责信息的撰写与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岚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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