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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15:31

    煤矿、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 年—2022 年)》(晋应急发〔2019〕258 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39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86号)等文件的要求,截止目前我县安全监管平台一期已建设完成,二期涉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先行在全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运用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力,真正实现我县安全智能化监管的有效目的,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并逐步在全县其他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推开。现将《岚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岚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23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 年—2022 年)》(晋应急发〔2019〕258 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39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8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做好相关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切实解决我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辨识不全面、方法不恰当、分级不准确、管控不严格、措施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通过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的运行,实现在“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5个方面达到“5优”目标。

    二、试点范围

    县各类正常生产运行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作为本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9月底)

    应急管理局结合前期安全生产指挥平台建设运行实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包联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试点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回头看”及试点建设方案。

    (二)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10

    企业层面:

    1.试点企业对照《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的要求,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回头看”,重点梳理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运行、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措施落实、排查清单覆盖、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与《指南》存在的差距查漏补缺重点是查找管控措施与隐患排查清单的关联性、隐患排查清单内容、频次、责任人、可操作性以及闭环管理的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修正完善,确保管控措施逐条落实、全员运行双重机制,为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打下基础。

    2.试点企业应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 年-2022 年的建设要求,需要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无人机、红外探测、激光雷达、机器人、视联网、信息物理系统(CPS)等技术,支撑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信息化促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

    通过信息化平台建立定内容、定频次、定时间、定人员、定奖惩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利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实现电子巡检、电子作业票、人员定位监测、设备预防性维护、人员不安全行为分析、线上培训考核、风险监测预警等基本功能,构建全方位、全时段的双重预防机制体系。

    政府层面:

    1.组织开展试点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专题网络培训,壮大双重预防机制“明白人”队伍并提升工作能力。

    2.组织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现场观摩会,推广先进经验。

    (三)督导帮扶阶段(202111月)

    已经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回头看”整改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企业,要全面持续运行平台体系,查找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运行方面的短板并持续补足,结合数字管控,完善奖惩约束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对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凡是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根据共性或个性问题性质实施精准帮扶;应急管理局组成督导帮扶组,对相关试点建设的企业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帮扶,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深化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内容。通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自2022年度,每年3月份之前,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辨识及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并依据具体变更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管理局成立以王福玉局长为组长,兰晓峰主任为副组长,应急减灾中心、煤安股、非煤股、综合股各股长等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组织领导试点建设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减灾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兰晓峰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实施试点方案,跟踪督办工作进展,督导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各企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二)认真谋划落实

    各试点企业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从试点内容、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时间节点、长效机制等方面着手,及时研究解决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度督导

    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召开会议、监督检查、调度约谈、现场执法等形式加强推动工作落实。到期不能完成的,坚决责令企业停下来进行整改提升,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适时总结推广

    领导组办公室要督促指导试点企业深入分析研究、定期梳理、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要通过示范引领、组织观摩等形式,推动辖区各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能力持续提升。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局领导组办公室每周调度试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局党委,及时总结经验成果并在全进行推广。

    附件:1.岚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2.岚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1 

    岚县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

      长:王福玉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兰晓峰    县应急减灾中心副主任

      员:温会民    县应急管理局非煤股股长

              赵三元    县应急管理局煤安股股长

              牛宝平    县应急减灾中心股长

              张啸文    县应急局综合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减灾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兰晓峰同志兼任。

    附件2

     岚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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