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 正文
    中共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1:4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822日1130日,市委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了政治巡察。2023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安委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巡察反馈意见客观、中肯,体现了“全”“准”和“深”,对于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扎实整改、坚决落实。县应急管理系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务实重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着力深化巡察成果,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工作,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领导责任。县安委会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安委会主任王小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郭俊生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分工,明确巡察整改阶段划分、时间步骤,统筹巡察整改进度,确保有序、有力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加强日常协调和督办,确保整改有序推进。

    (三)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县安委会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特别是应急局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自查、坚持举一反三、坚持着眼长远,推动整改向纵深迈进。经过认真梳理,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27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提出整改措施,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责任人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强化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县应急局(县安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党委会、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党委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单位实际,对落实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具体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多次对有关整改事项进行督导,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标本兼治、全面整改的良好工作态势。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个方面927个具体问题,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已有24个问题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有关指示不到位方面。

    1.局党委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防灾减灾责任没有层层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灾情复核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进行灾情补充核查。县应急局对2019年未核查的3次灾情,2020年未核查的2次灾情,2021年未核查的2次灾情,2022年未核查的1次灾情,通过查看乡镇灾情资料、入户了解受灾群众资金及物资救助情况等方式进行了补充核查。二是提高业务能力素质。2月15日,县应急减灾中心组织各乡镇参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培训,围绕灾情核查、上报等方面提升工作能力;岚城镇等乡镇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了灾情上报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办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跟踪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积极整改。东村镇发放逾期的2020年冬春救助资金已于2021年5月14日全部发放到位,普明镇对芦家窊村2019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对缺少资料进行补充。二是强化问责。近周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云海对救灾资金平均分配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梁家庄乡对高云海给与诫勉谈话(岚梁发〔2023〕6号),普明镇对芦家窊村时任支部书记赵炳明工作失职全镇通报批评(岚普政发〔2023〕6号)。三是全面自查。各乡镇对2019年以来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未发现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拖欠、挪用、挤占救灾款等情况。四是建章立制。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岚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办法》(岚减办〔2023〕2号)、《岚县自然灾害灾情核查制度》(岚减办〔2023〕1号),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各乡镇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工作被动,没有扛牢属地监管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提高业务能力素质。3月17日,县应急局组织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安全监管执法综合能力培训班学习,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升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岚城镇、梁家庄乡等乡镇也开展了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二是开展督导调研。县安委办在对各乡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成立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岚安发〔2023〕4号),以专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同时为全县9个乡镇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配备应急管理编制人员42名,提升全县乡镇执法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开展联合执法。2023年3月2日、3日、6日,县安委办联合岚城镇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3月梁家庄乡联合自然资源所开展为期两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销号,以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安委办统筹协调不到位,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形成合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安委会成员单位认识有偏差,完成目标任务“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大督查检查。县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岚县安全生产督导巡查工作通知》(岚安办发〔2023〕7号),于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对全县各乡镇、各重点成员单位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参照三年行动期间省级“12341”工作保障机制,县安委办印发《岚县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试行)》,建立信息调度、督导通报、警示提醒、督办、约谈问责等机制,确保从严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将积极探索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按照全市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市将在孝义市开展试点探索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我县进一步强化县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应急局党委成立综合督查股,加强对同级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四是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项目建设“冬季行动”推进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月17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3月26日,我县召开安全生产暨护林防火安全工作推进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解任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督导检查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安全例会进行通报批评。2022年11月5日,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郭俊生在全县10月份安全例会上对“零排查零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限时督促隐患整改。二是积极整改。岚城镇成立4人检查小组对全镇2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县卫体局印发了《关于“两会”期间和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岚卫字〔2023〕19号),明确专门股室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县林业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县自然资源局对基层中队巡查人员进行充实,并固定专人负责数据整理上报;发改局对自查评估报告进行重新报送;界河口镇、顺会乡对辖区内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三是集中通报隐患排查数据。县安委办于2月25日、3月28日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隐患排查数据进行通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对于群众身边的安全生产风险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闭环”整改。县供电公司对整改迟缓原因进行分析,明确专人对接县安委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建立督办整改制度。县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岚县安委办督办整改制度》,进一步明确督办的时限、程序,并严格执行该制度。三是细化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县安委会将督办整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终安全生产考核,对安全生产督办整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给予加分,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给予扣分。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开展专项行动调门高、落实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进一步以燃气储存设备、燃气管网和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为重点,全面查找整改安全隐患,共排查一般隐患9条并全部整改。县安委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重新开展醇基燃料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安委办,根据各乡镇、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我县未发现醇基燃料生产企业及非法运输醇基燃料行为,未发现餐饮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按照《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2〕3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工作任务及各单位工作职责,县住建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指导房屋市政领域工程项目施工人员集中租住自建房安全管理,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4栋是在原有结构上改扩建后用于饭店经营的自建房,经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安全等级为B,属于基本安全用房。二是消防救援大队于3月28日召开防火监督暨消防行政执法例会,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今年以来,深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共检查单位162家,发现火灾隐患14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5处,行政处罚77家,临时查封2家,责令三停3家,罚款22500元,有效督促了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三是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闭库程序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进度,目前,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设计、勘察、安全评价、立项、审批,现进入财评阶段,5月份完成招投标后可进入施工阶段,年底前完成闭库销号工作任务。四是县治超办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加强对非法存货点及堆放点进行严格查处取缔,同时治超流动稽查队对全县各主要路段进行全日段巡查检查,目前,我县基本杜绝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发生,非法存货点及堆放点已不存在。

    整改结果:正在推进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关于城区有959栋经营性自建房因不符相关要求,被住建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问题,县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在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整改。

    4.综合执法宽松软,执法处罚有较多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关于“局领导班子对执法情况掌握少,没有实现执法目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全面摸排。县应急局对全县非煤、煤安、冶金、危化等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台账,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二是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组织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责提出具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由法制审核股统一审核编制后报局务会认真研究审议,研究制定了《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将全部企业全部纳入执法计划。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监管。及时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实现执法文书全流程电子化,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进一步强化局领导班子对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行政处罚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强化依法行政。1月12日、2月24日、3月24日,县应急管理局集中进行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2月15日、2月23日、3月14日,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测试,提升现职人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核查检查。危化股对辖区内的6户加油站进行检查,均发现“未配备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证件过期的问题”而未处罚的问题,经过核实,2020年—2021年,由于疫情原因省厅培训中心未开班,导致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证件过期,后期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已全部参加培训,并取得了主要负责人合格证、安全管理员合格证。冶金工贸股对岚县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执法不严的问题,经核查,岚县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22年2月23日予以注销。三是以约谈促规范。2月8日,局党委召开巡察问题约谈会,对非煤股应发现未发现,危化股、冶金工贸股未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约谈,要求各执法股室前移执法关口,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处罚。2023年1—3月份,县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事前执法、重点执法,累计行政罚款50万元,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执法复查未闭环”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对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2019年7月18日、2019年9月26日两次执法检查均发现“应急预案未备案”的问题,经核查: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为太钢集团岚县袁家村铁矿生产外包单位,中铁十九局岚县分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在上报十九局矿业公司进行审核和聘请非煤专家评审的过程中延时较长,导致未按要求及时备案,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应急预案已于2020年1月8日予以备案。对于煤安股执法未闭环的问题,煤安股2023年以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复核”的要求,复查由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并出具复查文书,保证安全执法闭环质量与效果。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专题学习研究。印制《执法手册》发放至各股室,由股室统一进行集中学习,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流程规范化水平,强化对《执法手册》的学习应用,局党委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通报批评。2020年7月7日危化股在对中石化岚县顺会加油站、岚州加油站检查未进行立案调查的问题,对涉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由于邸某明转岗任主任科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邸某明不再分管业务工作,尹某东调离执法岗位,局党委对邸某明、尹某东全局通报批评。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高位推动。2月8日,局党委召开巡察问题约谈会,对未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的四个股室进行约谈,制定出台了《岚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岚应急〔202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岚应急〔2023〕24号)和法制审核流程,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的应用,实现执法文书全流程电子化,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再次作要求和强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项制度”的要求进行办理,杜绝再有未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行为的发生。二是积极核查。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矿长刘宜平的罚款由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代缴的问题经过核实,矿长刘宜平罚款由公司从工资中扣除后统一由公司缴纳。三是明确法制审核股负责法制性审核和执法公示。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2023年以来立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性审核,同时积极对接县政府办,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并且将这一办法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避免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作风拖沓,没有形成依规依纪依法的执法氛围方面。

    1.工作作风漂浮,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落实重点工矿企业包保责任制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对履职不到位的驻矿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局党委对时任驻矿人员吴保云、田健力、程斌、刘利斌、邸艳龙、李志明全局通报批评,责令时任驻矿人员做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对驻矿人员的管理。每周由分管煤矿领导召开驻矿小组会议,煤安股对驻矿小组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出台印发了《驻矿五人组工作制度》,严格驻矿五人组跟班入井,规范填报工作台账和报表,强化驻矿五人组队伍建设。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没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对履职不到位的驻矿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局党委对时任驻矿人员梁彦龙、程默、靳建兵全局通报批评,责令时任驻矿人员做书面检查。二是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对全部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进行动态核查,全部在有效期限内。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项目推进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闭库程序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工作进度,目前,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设计、勘察、安全评价、立项、审批,现进入财评阶段,5月份完成招投标后可进入施工阶段,年底前完成闭库销号工作任务。正利煤业2022年初将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列入年度重点工程并顺延至2023年,已经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队伍已进场开始施工,煤安股于3月20日赴项目现场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截止3月31日,完成一个管道井导向孔施工,累计施工584米。

    整改结果:正在推进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非煤股按照闭库程序推进工作进度,煤安股加强对工作进度的督促指导,推进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进度。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关于“专项行动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县应急管理局于28日重新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问题涉及的非煤股要求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非煤股认真开展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对五户已关闭的石料厂、三户因错峰生产能耗双控停产企业、两户正常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私挖盗采现象。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政策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2023年3月,在县委统一部署下,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学思想、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全局党员干部聚焦政治站位、工作纪律、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方面,通过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查找了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找出班子纪律作风问题11条(已整改10条、1条5月份完成)、班子成员问题10条(已全部整改),分别建立了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强化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作风。二是督查落实情况。县安委办对《全市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和铁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情况,开展一轮专项督查检查。三是加快预案修订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岚安办发〔2023〕3号),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应急预案目录,尽快对由本部门负责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订,目前已修订完成14部,正申请县政府正式发文。四是持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2月8日,县应急局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抽查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立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1家,罚款共计5万元。

    整改结果:正在推进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积极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应急预案目录,加快预案修订进度,确保完成106部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19)关于“廉政监督卡没有用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专题学习。印制《执法手册》发放至各股室,由股室统一进行集中学习,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流程规范化水平,强化对《执法手册》的学习应用,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加强廉政防控。制定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规定》(岚应急发〔2023〕15号),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中,督促执法人员100%对检查企业发放填写《廉政监督卡》,执法前统一由副局长签字,执法后统一存入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确保及时跟踪掌握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制度保障缺位,财务管理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应急物资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局党委组织财务股对19年来采购相关项目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采购程序不规范、未经询价问题,同时对采购程序、方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制定并严格落实《物资采购制度》;二是结合岚县应急减灾中心“三定”方案,成立应急物资储备股,制定《储备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物资验收入库规定、物资出库规定、物资常态化保管规定,规范储备物资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支出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多支付的10899.28元工程款已退回到应急管理局。二是印发了《应急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管理、办公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培训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财务的管理。2023年以来,财务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支出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局党委对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少抓手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印发了《中共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岚应急发〔2023〕19号)。4月4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福玉主持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纪委、组织部到会指导,班子、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紧扣巡察反馈问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意见,认真对照,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诚直截了当,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中共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岚应急发〔2023〕2号)、《中共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岚应急发〔2023〕3号)。3月3日,局党委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步骤进行,局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上,深刻剖析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3月3日,局党委召开了组织生活会,30名党员参加,进一步引领党员干部找准定位,解放思想、对标找差,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局党委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得到不断增强和提升。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关于““三会一课”形式单一,存在“三多”即开会多、读文件多、念报纸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把2023年作为局党委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制定印发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岚应急发〔2023〕4号),明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充实丰富组织党员活动。围绕全年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二是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印发《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岚应急发〔2023〕8号),按照计划开展学习,3月10日全体党员集中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交流会,2月24日、3月31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严肃和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加强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力度,提升广大党员党性修养和综合本领。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定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岚应急发〔2023〕18号),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开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2月14日,应急局全体人员观看《利剑出鞘 惩擅权》《利剑出鞘 肃妄为》《利剑出鞘 净生态》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并撰写心得体会,发挥警示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印发《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岚应急发〔2023〕8号),今年以来,已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县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等进行集中学习,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实履行职责,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四是开展“对标一流学先进”活动。印发《“对标一流学先进”整改提标实施方案》(岚应急发〔2023〕17号),对标吕梁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台县应急救援大队等先进对象,重点学习吕梁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五台县应急救援大队在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没有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3月1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福玉主持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总结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不断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决筑牢忠诚根基,紧扣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努力锤炼一支应急铁军。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6)关于“廉政谈话制度流于形式,不做记录、不做要求、不提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3月1日,局党委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福玉作廉政谈话,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作表态发言;3月初,按照纪律作风整顿要求,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并统一记录进一步加强岚县应急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让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7)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4月1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和相关规定;2月14日,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利剑出鞘 惩擅权》《利剑出鞘 肃妄为》《利剑出鞘 净生态》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多次通报中央、省、市、县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整改结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应急事业新发展的重要契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安委会、应急局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深化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不懈地抓好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久久为功。

    三是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将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履职尽责,奋力开创应急事业新局面。县安委会、应急局将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更强,更好担负使命,更好履职尽责。始终坚持“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应急管理业务工作统筹好结合好,聚焦新发展,增强凝聚力,团结带领全应急干部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发有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8-6722380

    电子邮箱:lxyjglj6722380@163com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