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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岚县首批历史建筑的通知(岚政办发〔2023〕37号)
    来源: 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7-04 17:22

    东村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我县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发展,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经县政府同意,现确定牛计珍及牛赿宪民居、岚县原供销社、原供销社大院、聂永平民居4处建筑作为我县首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划定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积极做好历史建筑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岚县列入历史建筑公布名单(4处)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县城区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院落名称

    建筑名称

    建筑用途

    建造年代

    位置

    1

    牛计珍民居

    窑洞

    民居

    1890

    岚县东村镇古城村路东区6

    牛越宪民居

    正房

    古城名社、乡政府医院民居

    1870

    岚县东村镇古城村路东区

    2

    岚县原供销社

    供销社

    办公、仓储、营业

    1979

    县城向阳路160

    3

    原供销社大院

    供销社院

    国营饭店、旅馆民居

    1950

    岚县东村镇东村北街18

    4

    聂永平民居

    正房

    民居

    1950

    岚县东村镇东村南街与小南街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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