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下旬至2023年7月下旬,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在全局上下迅速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巡察意见。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反馈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随即召开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议,逐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确保全局上下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勇于破题,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确保思想一致、行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为压实相关责任,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岚县住建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李利明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闫钧、邸拴珍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编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三清单,将反馈的3个方面共21条意见50条具体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到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账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落实。局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6次,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截止目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馈问题50个,完成整改46个,整改完成率92%。制定整改措施50项,完成整改46项,完成率92%;健全完善制度11项。
二、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认真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积极传达学习上级精神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开展集体学习7次,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学深悟透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树立“必须学”和“终身学”的意识,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形式,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实践相结合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的规范性,切实保证学习质量。
2、认真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检查与督促,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增强了工作实效;二是根据反馈问题清单中提到的制度问题,严格按照公文制发程序,重新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3、坚决执行美丽宜居示范村政策
一是2022年吕梁市政府将美丽宜居示范村的承载部门从市住建局移出,相应各县(市、区)住建局不再承担示范村建设任务。二是2021吕梁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下达岚县美丽宜居示范村资金,县级财政随即被涉农资金予以统筹整合使用,只到位县,并未到位乡村账户,不存在资金闲置问题。三是曲立村、西土峪村为2019年的任务村,因其未动工实施,转入为2021年任务村。西土峪村申请到位县级资金经2020年、2021年、2022年的陆续建设投入,已经全部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剩余26000元,已全部退回县财政局。曲立村于2019年实际批复50万元到村账,截止2022年底,所批复资金存在继续投入使用情况,该笔资金一部分用于该村残垣断壁整治,一部分用于环村道路建设,最终剩余233918.81元,已全部退回县财政局。
4、认真贯彻人防政策
根据中共岚县县委办公室、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岚县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岚政办发(2022)55号文件要求,住建局承担的人民防空职能划归岚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县住建局不再承担人民防空职能,所涉及人防相关问题移交至岚县发改局整改落实。
5、积极开展普通商品房配建公租房
根据《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3〕12号)文件精神,对新建的商品房项目,不宜继续配建公廉租房,暂不缴纳配建公廉租房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待依法妥善处置争议后根据我县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群体的实际需求,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认真执行上级物业管理政策
一是按照《岚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物业管理定期调度工作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物业服务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共同解决物业服务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出现的各类问题;二是在居民自建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岚县居民自我管理小区共43个,已全部成立物管会。三是在老旧小区(含单位自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方面。岚县老旧小区共39个,已全部成立物管会。四是针对改造后的28个老旧小区无人管、管理乱、管不好等难题,东村镇物业办通过社区托底管理方式解决。五是根据《岚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区域或小区为单位,对城区95个小区通过打包划分82个三无小区为10个片区和物业服务小区13个全部组建物管会,推动城区小区物管会全覆盖。六是对具备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民法典》等法规文件,指导东村镇社区加大业委会组建力度。
7、积极推动市政工程施工
一是岚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节能改造项目,因受2022年4月我省疫情、雨情影响,影响了整体工程施工进度,已于2023年10月完成项目施工,2024年4月完成工程验收。二是岚县县城街道(人民路—秀荣街)升级改造项目,受2022年9月我省疫情、2023年雨情影响,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项目已于2023年6月完工,2023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
8、积极开展配建费收缴
根据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3〕12号)会议议定,“对2017年度审计发现有关商品房配建问题和新建的商品房项目,不宜继续配建公廉租房,暂不缴纳配建公廉租房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待依法妥善处置争议后根据我县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群体的实际需求,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9、加强建筑工地监管
一是按照巡察一组2023年6月15日现场指出的问题,已于当日责令田野住宅楼建筑工地立即整改完毕。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管力度,做好建筑安全隐患防范工作,落实好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的违法建筑,成立了在建违法建设工程巡查组,加强日常巡查排查,持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对违法建筑、违法建设、问题工地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责令停工整改,查封施工现场,做到该拆除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三是对办理完毕安全质量注册手续的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一档一册”执法台账,形成整改闭环,并组织专人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0、不折不扣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制度建设制定、执行
一是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等的制度内容;二是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登记台账;三是将反馈提及的四个项目,召开了班子成员会议并通报上述事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压实相应责任,整改到位。四是严格履行《岚县住建局工作考勤制度》,严把制度关口,严格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职工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2)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严格预算执行,统一收据报单,强化预算监督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反馈提及的问题整改到位,举一反三,规范报销流程;三是按要求未入账的相关支出款项,按要求整改编入固定资产台账;四是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纪律,加强对驻村工作人员的考核,及时查漏补缺,规范下乡人员补助的发放程序。
11、耐心答复政府服务热线诉求
根据《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2345政府热线工作制度》(岚住建字〔2022〕1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保证了交办务实高效,及时答复。
12、督促领导干部联系群众
针对反馈的内容,局党组成员在统筹兼顾日常工作与基层调研,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了解实际情况,形成调研报告3份,并经局务会议审核通过及存档。
(三)关于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3、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统筹推进;二是强化管理,举一反三,按要求整改完善党员发展资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三是按相关规定、文件要求,向兰某、刘某追缴了所欠缴的党费,并指定专人按规定建账,规范党费账目,每月按时收缴;四是严格按党组会议事规则履行议事程序,并指定专人专职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了会议记录的完整、规范、连续。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将“三会一课”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思想教育的主要抓手,作为提升战斗力的关键举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按规范落实会议纪律。二是提前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计划,严格按照组织部下发的文件要求有计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如实记录活动开展过程。
15、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按照既定整改措施,我局根据一卡通信息排查一户一档未备案农户名单。二是根据2020年12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根据人防部门核定的收费金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我局已将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021年1月1日之前欠缴易地建设费项目推送国家税务总局岚县税务局收缴。三是依据中共岚县县委办公室、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岚县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岚政办发(2022)55号文件要求,住建局承担的人民防空职能划归岚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县住建局不再承担人民防空职能。现已将相关问题转发至发改局整改落实。
16、积极推进人才工作
根据单位实际,梳理现有人才情况,明确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结合我县2023年专项招聘工作,向县编办、人社等部门申请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完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已有1名专业技术人才就职。
17、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
一是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共按计划组织16次学习,提高了干部自身素质,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二是根据《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岚县的行动方案》(岚发〔2022〕9号)文件精神,及时补课,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对我局党员干部职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从严从实、坚持不懈,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共50条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各项规定、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周密制定整改计划,全力推进未完成问题整改。 针对正在整改的4项问题,将继续严格按照整改措施持续推进,密切关注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未完成整改问题在2025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8-6722375;电子邮箱:cjj6722375@163.com。
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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