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下旬至6月下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岚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岚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大事大抓、高位推动。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县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县民政工作提质增效、进位争先的重要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对照4个方面、18个问题,制定了51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召开反馈意见会,动员全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逐项对照清单销号、实打实见底清零,推动实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动员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晰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全局齐心协力抓整改。带头抓学习、建机制、压责任、促整改,推动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持续走深走实。对重点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进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督促提醒,定期听取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聚焦工作抓整改。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51项,已整改完成51项,完成率为100%。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1项,其中救助3项,养老8项。
二、坚持真抓实改,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一)关于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统筹联动,构建民政工作“一盘棋”格局。
岚县民政局党组立足全局统筹资产管理,推动固定资产管理从“局部整改”向“系统规范”升级。一是已完成未入账固定资产的补录登记及账务处理。对所涉及的资产,逐项核查,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资产入账登记,确保账实相符、账务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验收入账全流程,保障流程合规有序;三是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清查办公及电子设备,建立盘点台账与资产明细清单,明晰资产底数、压实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考核重点,明确规范管理、台账完善、及时验收入账等考核标准,防范问题反复。
2.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强化民政局考勤执行力度,明确考勤打卡、请销假具体操作规范,同时,定期对全体人员打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全体干部职工均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规范完成打卡,干部职工纪律意识显著提升,考勤管理秩序得到规范。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整改情况
1.立足新要求谋实策,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一是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养老供给服务水平。指导各乡镇精准摸排筛选有入住意愿的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统筹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目前大蛇头敬老院、岚城敬老院、颐康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分别入住39人、19人、26人、49人,有效提升了养老机构入住率;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对护理人员配备比例按照不低于自理老年人 1:15-1:20、部分自理老年人 1:8-1:12、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 1:3-1:5进行配备。25年8月依托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提升培训项目,精心组织开展护理人员培训,共培训护理人员14人,26年6月培训中级护理员3人,8月13日培训护理人员4人,有效提升了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目前大蛇头敬老院配护理人员5人,岚城敬老院配护理人员3人,颐康养老服务中心护理人员4人,老年公寓护理人员9人,全部足员配备;立足现有保障基础细化服务举措,把院民仪容仪表管理纳入日常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每周清洗衣物、每月安排理发、每季度更换衣物的服务标准,全面提升集中供养的整体服务质量。
二是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行。建立敬老院健康体检、自理能力评估、探视及请销假制度,督促养老机构规范入住协议签订流程,做到流程合规、档案完备;严格对照 “四室一厅”建设标准,督促各乡镇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功能分区划定,落实安全适配改造要求,确保设施达标;指导各乡镇将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委托协议补签完善并确保签章齐全。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考核机制,规范食品留样、消防安全等,将规范化运行纳入考核,考核结果同助餐补贴挂钩。
2.优化社会事务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开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8月12日召开了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推进会,邀请了社工部、妇联、团委、工会及未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参会,会上对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县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行社会组织74个(岚县新征程职业培训学校注销),其中社会团体43个,民办非企31个,除佛教、道教、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不设立党支部外,社会组织71个,新增实体党组织4个,总共建立实体党组织9个,其中单独组建7个;联合组建2个,覆盖社会组织7个。临时型党支部17个,其中单独组建6个;联合组建11个,覆盖社会组织47个。覆盖社会组织共计67个,党组织覆盖率90.5%;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活动,2024年11月13日我局对3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下发第一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年12月9日下发第二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3家进行注销,2家换证,剩余26家。2025年6月5日对剩余26家社会组织下发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6家未送达(EMS),2025年7月4日对未送达的6家下发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为撤销决定,我局该程序已走完。)最后一步由社会组织法人依申请主动前往审批局注销。
二是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10月组织开展岚县公益慈善领域培训会,对与慈善组织相关的法律政策、财务管理、内部治理、党建引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召开了民政局-慈善组织资源对接会,要求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帮扶与民政救助的互补功能,将捐赠资金向低保、特困、孤儿等民政救助对象倾斜。2025年岚县公益365爱心协会救助困难未成年学生46名,其中有36人属于低保或者孤儿,其救助金额超过50%用于民政业务上。岚县慈善总会在大病困难户救助中,救助金额与民政低保户相对比约有58.9%的资金用于民政低保户大病救助。
三是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阶段性任务。9月份完成了岚县2025年度“乡村著名行动”地名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11月份前在每个乡镇组织了村干部、乡镇干部、专家进行了“乡村著名行动”专家座谈会,对每个村(社区)的街路巷名称进行了讨论、摸底,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街路巷名称的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12月12日召开了岚县“乡村著名行动”道路命名专家论证会,对村(社区)待命名(更名)的道路和街巷名称进行论证,深入讨论各种道路的拟定名称、来历和含义、起止点、长度、宽度、走向等相关地名要素,并形成一致的修改建议。现9个乡镇111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无名乡村道路的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
3.筑牢思想根基 推进殡葬工作走实。
一是主动破除殡葬改革推进畏难心态,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地见效。强化政策宣传。在殡仪馆、乡镇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重点场所发放宣传手册2300余份,各宣传点位安排专人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确保群众知晓政策,发挥党员示范作用,明确党员干部带头责任,部分党员主动参与政策宣传,有效带动群众支持配合殡葬改革,引导特困供养人员火葬,提前与特困供养人员机构、家属沟通、宣传政策并减免其火葬基本费用,目前已实现该群体死亡火葬事宜。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与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已向县财政部门提交惠民殡葬退费资金申请,申请资金已到位。严格对照《岚县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对象逐一梳理核查,精准核定各对象的退费金额,确保退费标准合规、金额无误。目前,4名申请异地火化退费人员,已全部完成核定并及时足额退还至相关账户,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落实了惠民殡葬政策要求。
二是完善殡葬设施设备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筑牢殡葬领域安全运行屏障。按设备类型邀请对应生产厂家技术员开展线下实操培训,重点讲解设备原理、日常保养流程及常见故障排查技巧。同步开通线上咨询通道,主动对接厂家技术员,进行技术交流,工作人员设备维护技能与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原施工队伍已完善消防供水管道,完成消防水池与馆内消防管道的接通工程,更换老化破损的管道部件,经过试验殡仪馆内消防设备正常使用;车辆保险已完成续保,经过与定点审车机构沟通,殡仪车6年内免审,殡仪车可以合规合法上路行驶,正常开展遗体接运业务。
4.优化社区食堂管理,抓实助餐服务运营。
一是多次开展实地核查研判,综合评估安全风险、群众实际就餐需求及运营效益,按照老年助餐服务相关管理规定,对朝阳社区食堂实施关停退出;二是东村社区食堂“千喜汇快餐”旧标识清理工作已落实到位,已督促完成及时拆除清理,规范食堂标识管理;三是多次实地督导各社区食堂安全整改:督促民觉、朝阳社区食堂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出口畅通安全;明确龙山社区食堂运营期间需将门面两道门全部敞开,并将安全出口调整为门面门;东村社区食堂已完成通道杂物清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四是东村社区食堂无证人员已经补办健康证并上墙,4个社区食堂已经将食品安全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上墙;五是出台《岚县社区食堂运营考核方案》,将日常管理、安全、规范运营纳入考核,并将考核与奖补挂钩。
5.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防线。
一是指导各乡镇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应急预案编制,并推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各乡镇已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小院的餐厅、活动室配齐灭火器,实现消防设施全覆盖,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三是针对前祁村日间照料中心燃气报警器未开启问题,已第一时间反馈普明镇,目前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四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清理幸福小院及周边柴草,并完成外露电线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关于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及深化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抓实廉洁风险防控,强化日常严实管理。
一是严抓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各乡镇每次新纳入救助对象不低于30%比例抽查检查,有效遏制了近亲属享受低保未备案问题;追回正道村张某华违规领取救助金3000元,同时加大救助人员审核力度,避免重复救助;大蛇头、岚城、河口3所敬老院均已聘请专业会计人员,严格依照相关财经制度规范账务管理工作;老年公寓已设立专账对专项资金进行独立核算与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流向清晰。
二是规范财务制度执行。殡仪项目已按工程规定交付使用资产,转入固定资产,移交殡仪服务中心,列入在建工程科目;将宜居苑社区城镇幸福养老服务中心列入在建项目,并对全面盘点固定资产,列入固定资产台账;出台《敬老院公务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并要求敬老院严格执行;严格规范敬老院财务报账管理,要求电费等支出必须使用正规票据,针对审计咨询服务费,已督促补充完善委托收款协议,保障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推动3个敬老院将购置的厨房灶具、健身器材等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指导各乡镇对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配备的留样柜、消毒柜等设备完成入账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核查。
2.严实工作作风,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压实低保审核责任,实现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制定《低保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循“村(社区)协助、乡镇受理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三级工作流程,全面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可溯;加强业务培训,分别于7月25日、11月25日召开民政系统业务培训会和困难群众救助业务培训会,11月18日-20日组织救助业务人员参加省级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民政干部服务意识及履职能力,推进民政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制定《岚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包联乡镇督导工作制度》,强化对乡镇民政业务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同时严格执行月报告、月审核制度,对每次新纳入的低保、特困对象按30%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确保保障对象精准无误;关于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发现后我局第一时间停止相关人员低保待遇并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79819元。
二是规范养老经费全流程管理,确保惠及老年群体。适老化改造资金相关材料已经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拨付;普明镇已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款10万元下拨到柳峪村,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各项下拨资金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力,惠及老年人。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20-2022年)》(吕办发〔2020〕16号)文件精神,“按照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用餐的每年不低于3万元,不提供用餐的每年不低于1万元,幸福小院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县财政配套运营补贴经费”,运行经费用于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的日常开支,可以支付工人工资。
3.厚植为民服务意识 提升履职尽责效能。
一是做实特困老人健康服务,保障老年群体权益。建立敬老院健康体检制度,每年对集中供养的特困老人进行一次体检,2025年对全县所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体检,共体检91人;对2025年体检筛查出的健康问题,分门别类跟踪治疗,其中定期复查20人,住院治疗12人,已全面落实跟踪随访与对症治疗,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关爱特殊群体,实现救助全覆盖。指导各乡镇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建立电子化档案;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下沉摸排,确保救助全覆盖,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制定《岚县民政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一人一评”个性化救助方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四)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的整改要求,今年9月,县民政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深查细改促党建业务融合内容,做到了动真格、有辣味、见筋骨,确保会议严肃认真、务实有效。既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又结合自身分管问题剖析作风短板,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批评直指问题,不再避重就轻,真正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有效强化了局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意识,把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成效直接转化成了抓工作的实际动力;二是县民政局党组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全面优化,2025年累计召开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其中结合民政业务开展创新实践性活动8次,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占比达66.7%。依托主题党日,组建党员政策宣讲、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救助政策宣传3次,累计覆盖群众2000余人次,开展养老服务暖心实践活动2次,为养老机构排查隐患21处等等;推动党员深化共联共建,整改以来已有11名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了一批民生关切问题,切实实现了党建与民政业务“同频共振”,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提升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县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下篇文章”,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姿态推动工作落实,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常态长效抓整改。岚县民政局党组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常态化落实的整改事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实施重点攻坚、压茬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认真梳理汇总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推动全局工作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服务大局促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民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有力推动民政政策更好落地落实落细,用心用情用力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各项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58-6722268;电子邮箱:mzj142329@163.com
中共岚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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