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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岚县公安局党委  发布时间: 2026-09-22 10:4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岚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岚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高建军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委白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通过局党委、各支部、各部门和全体民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有力抓整改,进一步确保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本领,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学习、带头担当、带头落实、带头自律。

    (二)抓细抓实党的建设。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建质量,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细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任用。

    (三)班子成员做遵守纪律的表率,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民警的党风党纪教育、指导和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对财务管理责任不够到位、资金监管不够严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截至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岚县公安局党委反馈问题15个,完成整改14个,整改完成率93%。制定整改措施35项,完成整改34项,完成率97%;健全完善制度5项。

    二、凝心聚力,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关于贯彻上级部署,履职尽责质效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委将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在手上,贯穿于所有公安工作中,持续优化周二集中学习和支部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召开中共岚县公安局委员会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抓起,通过班子成员向各支部层层传导压力,严格督促指导。解决了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地带”,确保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着力解决了部分民辅警存在的担当不足等问题,推动全局形成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思想建设成果逐步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主动摸排制度,全面梳理补齐2021-2025年度主动摸排线索台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公布举报方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同时借鉴先进经验,固化日常排查、线索管理,定期研判,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全力摆脱末位排名,2025年、2026年岚县公安局打掉多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二是以常态化会议安排部署、统筹各项重点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线上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反诈案例宣传,线下进社区、进学校、大型活动等,通过宣讲、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同时联动银行、通信部门开展宣传,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培训会议,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加大经济案件侦办力度,对已立案未侦办案件分类制定侦办计划,集中力量攻坚积案,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开展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多次联合市县相关领导、命案侦破专业人员召开命案积案侦破分析研判会议,多次赴外省市运用“大数据”手段分析研判侦办案件。四是岚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涉“黄赌”违法犯罪暨“净清2025”专项行动,全面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聚焦宾馆、酒店、足浴洗浴、歌舞娱乐等易滋生黄赌问题场所,联合文旅、市场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梳理2025年以来涉黄赌警情、举报线索,建立“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三张清单。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发布涉黄赌线索征集通告,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与各部门共享行业监管中发现的不正规苗头性问题,常态化收集基层线索,形成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共治格局。2024年7月16日,岚县公安局打击的两起涉毒案件,植株进入采摘期铲除打击,符合法律强制铲除要求。五是及时将巡察指出的2家公司纳入岚县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监管名单,督促2家企业完善审批购买记录。针对企业“未批先买”问题开展整改。针对对9家企业每年固定检查2次,无检查时间、检查人的问题,岚县公安局及时责成相关人员补齐资料,作出情况说明并附上印证材料,后续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不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检查,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对发现的同类型问题加大处罚的力度。

    3.关于关键性体系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岚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山西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手册》(晋公通字〔2021〕90号)要求,设置网络电信诈骗接警专席、配备4名指挥员、2名情报支撑民警、1名警情盯办民警。2026年4月21日,就接处警工作进行专题培训;4月28日,就接处警及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各出警单位严格按照出警“三反馈”要求进行反馈。二是省公安厅授予的岚县网安大队一级网安大队,一直未被撤销。2024年5月因人员权限问题造成的系统短暂停用已整改,系统正常使用。现网安大队有取证魔方,可与任意车辆搭配使用,作为勘察车辆使用。三是岚县公安局党委已将专业实验室、物证室和档案保管室所需房间已划分,现有痕检检验人员为3人,影像(视频)专业人员3人。下一步,岚县公安局将加强刑侦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学习先进的侦查技术和方法。建立案例分析研讨制度,每周选取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侦查思维和办案能力。

    4.关于从严治警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分析数据进行逐案剖析,并与各办案民警进行盯办。通过组织“法制大讲堂”“法制同堂课”“法制夜校”等形式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专题讲座20余次,购置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执法细则》等法律书籍,以自学形式和实践运用小型考试的方式在提升民警的法律认知水平的同时,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执法细则》运用,同时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的案件进行了整改。二是岚县公安局组织全局民警进行执法素养考试,以考促练,以练促学的形式提升全警执法能力和素养。通过常态化案件评查和专项评查,促进办案水平提升。三是指派督察审计大队,在后期收到省厅和市局下发的公安督察建议书后认真及时开展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提出合理的督察建议,提交党委会审议,根据党委会议定事项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厅和市局。四是岚县公安局已对下达处罚决定的罚款及时收回,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收缴罚款,确保执法流程闭环完整,保障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

    5.关于风险防范化解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治安大队牵头,实行分管领导包片、派出所包辖区、民警包场所的网格化责任机制,将九小场所纳入基层派出所日常警务。联合相关派出所对辖区九小场所动态更新检查,完善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报告印证资料。建立隐患回头看机制,常态化开展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民辅警消防检査、隐患识别、执法处置能力。二是出台《关于调整县局保密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修订完善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使用“十不得”;要求全局工作人员解散所有微信工作群,另设保密室,涉密文件收文后第一时间编号,并按密级分类管理,各自整理成册。三是对涉访重点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纳控有涉访风险的活跃人员。2022年7月1日党委会上,岚县公安局对宗教工作进行了研究讨论,因会议涉密,未进行拍照留存。2022年以来,岚县公安局按市局要求,对在库人员进行回访防控,并做好相关回访记录。

    6.关于内部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于2025年10月21日举行执法记录仪发放仪式,其中为界河口派出所配发了两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情况,出台《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对已发放的执法记录仪全部登记,并进行动态管理。下一步,岚县公安局将持续摸清执法记录仪底数,确保执法记录仪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二是严格落实警车加油、维修定点管理,明确加油、维修定点单位,优化偏远派出所加油处置方式。针对历史遗留车辆问题,梳理车辆底数,逐项厘清车辆编制、登记上牌等情况,健全车辆日常管控机制,强化警用车辆全流程规范管理,防范管理风险。由于警用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申请牌照,岚县公安局对闲置的49辆两轮警用电动摩托车和16轮警用电动车,已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正在走流程进行。丢失的2辆两轮电动车,已由县局驻纪检监察室处理。三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文件管理制度,目前吕公发〔2022〕94号文件已寻回,其余遗失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已对文件做清除处理。后期岚县公安局将严格规范公文管理,文件办理结束后统一交办公室保管存档,确保档案有迹可查。四是依据省厅、市局要求,岚县公安局2018年9月成立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登记系统是在新警用综合办案系统下,单独对涉案财物进行登记的系统,涉案财物是与新警用综合办案系统相关联。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涉案财物应该随案件流转。岚县公安局对涉案资金有单独的银行账户进行存放,财物对该银行存款账户的交易明细进行了单独登记。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财经纪律执行、作风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覆盖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全体人员。利用县局每周二整治业务理论集中学习的有利契机,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违规办案、趋利执法等反面案例警示全体民辅警,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签订了《岚县公安局民警廉洁自律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使全体民辅警警钟长鸣,从严规范自身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2.关于工作作风、形式主义方面的整改情况。岚县公安局内设机构不设审计部门,无专职审计员,日常工作中兼职审计员按照工作通知,参加市公安局培训,市公安局每年对部分县市进行专项审计,抽调各县(市)局兼职审计员参加以审代训,提高兼职审计员业务水平。岚县公安局于2023年开展大兴调查研究,现已补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成果转化运用清单。2026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多次带头下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力戒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见效。

    3.关于规矩意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岚县公安局内控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原始凭证标准清单》,并进行专题培训,后期将严格按照制度、标准执行。二是严格规范各类支出。岚县雪亮工程用电费用由公安局承担,因部分街面公共区域附近无取电设备,故采用从小区物业、企业等部门就近取电原则。因小区手工票据无法报销,现委托专门公司缴纳雪亮工程电费,统一开具发票报销。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由于维护企业名称变更,补签了维护合同,岚县公安局不存在维护期限重复问题。因劳务派遣人员中,接警人员工作性质特殊,人员流动性大,为保证接警员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资,导致岚县公安局发放工资人员数量与签订合同中的人员数量有较小浮动。下一步,岚县公安局将对每笔支出进行标准化、透明化管理,确保各类支出更加合理规范。三是岚县公安局于2025年10月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专题培训,警务保障室对财务管理规范和日常报销注意事项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全局财经纪律,后续岚县公安局将严格对照制度规定及标准清单抓好贯彻执行,规范经费报销全流程管理。四是县财政局聘用第三方机构资产清查的契机,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巡查组发现的股东资产未做登记问题,岚县公安局做了账务调整。经盘点后账实相符,根据购买资产符合固定资产规定的标准,对共计价值33113元的物品进行了“固定资产”科目补记。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方面的整改情况。在全县各户籍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户政管理业务“一次性告知”服务,明确各业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咨询方式等内容,确保群众“一次就能看明白、一次就能问清楚”;同时,在各户籍室门口公示民警姓名、联系电话及服务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咨询、反映问题。另外,岚县公安局强化主动宣传引导,于每年1月10日“110宣传日”及12月4日普法日组织民警在广场宣讲并发放户籍宣传资料,提升群众对户政业务的知晓度。

    (三)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队伍规范化建设仍有不足。”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2024年6月,中共岚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对公安局党委所属党支部作出调整,并要求公安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截至2024年10月,各支部委员会均完成换届选举,第五、第六党支部书记已补齐。目前,第一、第四党支部已补充完善2021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已补充完善2022年和2023年支部工作总结。下一步,岚县公安局将持续压实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支部建设。二是手把手教退休党员实地操作,完成党费上缴。目前党费已按季度全部上缴组织部。

    2.关于党组织政治生活方面的整改情况。收集2021年、2023年县公安局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资料,整理第一支部2021、2022年谈心谈话和党员互相批评内容记录;完善第二党支部2023年支部会议记录,补齐2021年至2023年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资料;补充第三党支部授课内容;补齐第四党支部2021、2023年度讲党课内容,2021年至2023年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形成第六党支部2021年度资料情况说明。下一步,岚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类党组织政治生活。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中重大财务开支党委会议研究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机制,结合岚县公安局实际明确范围,细化具体事项,经党委会充分讨论、集体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

    4.关于选任用人、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科级干部任职年限逐一梳理并建立台账,重点掌握处于执法关键岗位的干部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对任职期满5年及以上干部标记预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相关规定,结合德才等工作表现表现、工作实绩、年龄结构、班子整体配置等情况,统筹谋划干部调整方案。分批次推进副科级干部选拔调整,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26名,轮岗交流干部21名。

    二是对派出所警力现状与人员缺口逐一核查,梳理各派出所所在岗民辅警年龄情况,结合辖区内治安体量、警情数量、治安风险等因素,科学评估各派出所警力配置需求。根据三定方案,土峪、河口、大蛇头派出所已撤销,并将原大蛇头派出所3名警力并入界河口派出所,实有警力已达标。

    (四)关于巡察整改责任传导方面的整改情况

    1.“曾被上轮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仍存在未整改的情况”的整改情况。针对未整改问题,岚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民警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校对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指派警务督察大队在今后工作中收到上级下发的公安督察建议书后,及时展开核查,提出督察建议,提交党委会审议,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上级单位。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党纪国法、警纪警规等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细化纪律规定,明确警务工作的具体规范和纪律要求。思想教育、纪律意识有所强化,全体民辅警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筑牢思想防线。

    三、坚持长效常态,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管党治警责任链条。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公安工作首位,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坚决杜绝“整改过关”思想。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融入党建工作、队伍管理、业务履职全过程,做到党建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支部换届预警机制,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础党务,着力破解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公安业务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筑牢队伍建设制度防线。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针对选人用人、干部轮岗交流、警力配置、人事管理等巡察反馈突出问题,完善干部全周期管理机制。健全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预警提醒制度,动态更新干部任职台账,常态化开展班子和干部队伍研判,严格执行干部选任集体研究程序。持续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树立警力下沉基层导向,动态评估基层派出所警力配置状况,科学统筹人员调配,补齐基层警力短板。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督察审计重点,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防范选人用人、警力配置方面问题反弹回潮。 

    (三)坚持为民导向,提升基层公安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民生警务。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做实入户走访摸排,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保障流动人口平等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建立养犬管理常态化协同治理模式,破除突击式整治弊端,稳步推进犬只登记上牌,常态化开展流浪犬管控处置,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精简报表、会议,把更多警力投入到化解风险、服务群众一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问效,推动整改成果常态长效。充分发挥督察审计监督职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逐项复核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定期研判进展。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民警日常考评,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规范执法办案、锻造过硬公安队伍的强大动力,推动岚县公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8-6728371;电子邮箱:Lxga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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