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征地信息公开  > 正文
    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岚县二0二一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东村)征收土地的公告(岚政征(公)字〔2022〕2号)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5-17 10:30

    岚县二〇二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东村镇东村村集体土地0.3691公顷(5.5365亩),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晋政发2020〕16号文件之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2]262号

    3、批准时间:2022年2月25日

    4、批准用途:住宅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东村镇东村

    三、征收土地地类、面积

    本次征收东村镇东村集体土地0.3691公顷,其中林地0.3663公顷,建设用地0.0028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岚县2021年9月29日岚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岚政征(公)字20212号公告内容执行

    五、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安置。

    六、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相关手续,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善有关征地补偿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岚县二〇二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2262号)

    2、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岚县二〇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吕政地征字2022〕24号)

    岚县人民政府

    2022年510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