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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1〕10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10 20: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实施农业“特”“优”战略,抢抓生猪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发展机遇,加快生猪产业高质量、高效益、跨越式、集群化发展,推进一产固投和一产增加值稳定增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吕梁市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行动方案》及市生猪产业发展推进会会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暨经济会议以及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为抓手,通过强龙头、建基地、树品牌,进一步调优县域生猪产业布局,转变生产方式,着力构建“政府+银行+龙头企业+村集体+农户”五位一体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模式,打造生猪全产业链,积极推进我县生猪产业与全市生猪产业协同发展,实现生猪产业集群发展、抱团发展、在转型发展上蹚出生猪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底,全县生猪出栏产能达到30万头,能繁母猪1.5万头,新增一产固投1.5亿元、一产增加值2.5亿元;到2022年底,全县生猪出栏产能达到50万头以上。努力实现由“向外调猪、向内调肉”向“向外调肉”转变,基本形成生猪养殖、屠宰、加工、储运等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二、产业布局及发展模式

      (一)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现有土地资源优势,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因素,引导生猪产业上山进沟入园,我县是市级确定的7个重点县之一。各乡镇要因地制宜,依托大象农牧等大型龙头企业,全力开工建设2个年出栏10万头的养殖园区,包括10个存栏能繁母猪2000头以上的种猪场、100个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的生猪养殖基地,并配套建设饲料生产、屠宰分割、有机肥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等全产业发展链条。 

      (二)发展模式

      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与省内外生猪龙头企业主动对接,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多种合作模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目标任务、各方职责、支持政策,重点围绕以下四种模式,开展合作,构筑生猪产业集群化发展新路径。 

      1、“政府牵头承建、龙头企业租赁经营”发展模式。由县、乡两级政府牵头,利用统筹整合的各类涉农资金,引进社会资本,利用农发行中长期支持农业产业贷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养殖场生物防护要求,建设标准化、智能化的养殖场(原则上要求商品肉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基础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建成具备正式生产条件后,由龙头企业每年按固定投资的一定比例或根据养殖数量等方式进行租赁运营。 

      2、“订单”发展模式。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由农户负责用地选定、自筹资金建设圈舍,签订订单合同,采用“三固定、五统一(即:固定猪苗价格、固定饲料价格、固定回收价格,统一提供猪苗、统一提供饲料、统一提供药品、统一制定防疫程序、统一回收)”方式,农户负责饲养管理,为企业代养肉猪,在保底价格的基础上实行随行就市收购,规避市场、疫病、经营等风险,确保合作农户稳定收益。 

      3、“合资建场”发展模式。由龙头企业与政府、村集体、农户按一定比例合资或村集体、农户以土地和土地出让金入股建设养殖场,合资方按养殖用地标准确定土块并办理相关手续,建成后由龙头企业主导运营管理,合资方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双方按照股权占比共担盈亏或每年按比例给予固定分红。  

      4、探索国有资本参与、股份合作经营发展模式和牧光互补”发展模式。鼓励有光伏及其它收益的村集体经济参与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探索构建“龙头企业+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经营发展模式。鼓励引导集中连片的养殖场利用养殖空间与新能源企业合作,采取“租赁养殖土地、光伏收益分红”等模式,实施“牧光互补”项目,提高养殖用地的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收益。 

      三、重点工作

      按照生猪全产业链发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四大工程

      1、标准化养殖工程。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标准化生产要求,支持山西新大象等大型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带动全县新建、扩建年出栏10万头的养殖园区2个,包括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100个。到2022年底,全县生猪规模养殖企业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 

      2、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工程。按照“推动畜禽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的要求,布局建设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推进生猪就近就地屠宰,实现“调猪”向“调肉”转变。到2022年底,新建一条年屠宰20万头生猪的生产线,着力构建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销售运输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3、畜禽粪污处理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生猪园区、规模养殖猪场,要远离主要河流(500米以上),并同步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就地就近消纳还田利用。着力打造“猪—沼—菜—气—电—暖”一条龙生态种养循环发展示范点,实现生猪养殖废弃物“零排放”“全消纳”。新建、改扩建两个有机肥生产、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企业,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4、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工程。抓住全市生猪养殖企业抱团发展契机,按照统一的生产标准,强强联手打造“吕梁生猪”区域公用品牌。支持生猪养殖基地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识产品,打造生猪品牌,发挥品牌效益,提升消费者对我县生猪品牌的认可度。 

      (二)完善四大体系

      1、良种繁育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努力构建“原种场+扩繁场+育肥场”层次分明的繁育体系,加大品种引进与选育,提高母猪生产性能。到2022年底,配套建设10个基础母猪存栏2000头以上的种猪场,新增能繁母猪存栏2万头,年存栏能繁母猪达到2.5万头,年供应仔猪50万头以上,实现良种繁育与生猪育肥总体平衡的目标。 

      2、饲料供给体系。依托我县玉米种植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无污染、无残留的安全饲料,建立优质饲料生产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岚县象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的饲料厂建设项目,带动我县饲料原料种植生产、保障饲料供给、提高养殖效率,促进生猪养殖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夯实生猪产业发展基础。 

      3、生猪防疫体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防疫责任和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实验室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免疫检测、消毒灭源、生猪调运监管等防控措施,提高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能力。要按“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施设备)要求,以乡镇组建生猪防疫机构,通过聘请大专院校专家、养殖企业技术人员和原有乡镇兽医站人员成立技术服务团队。生猪防疫机构由所在乡镇直接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级畜牧兽医机构指导。原则上年出栏生猪5-10万头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5人,年出栏生猪10万头以上的乡镇配备技术服务人员10人。 

      4、科技支撑体系。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师资力量、农业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全县生猪产业发展专家组,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库,组建培训师资团队,开展养殖技术、动物防疫、质量检测、经营管理、产品营销等培训;依托市县培训场所、养殖园区(场),建立稳定的生猪产业培训基地。通过市级培训技术骨干、县企培训技术人员和养殖人员方式,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做到从业人员人人培训、持证上岗,为全县生猪产业发展不断提供充足的专业技术人才。2021年全县培训生猪产业技术人员1000人。 

      四、扶持政策

      (一)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2号)文件精神,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原则,科学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利用养殖用地空间。 

      养殖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用地规模的15%,最多不超过30亩;生猪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附属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限制;养殖用地由养殖场(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政府进行备案管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在乡(镇)政府备案前,应当由县级自然资源局、畜牧中心共同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备案后方可动工;乡(镇)政府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局,进行上图入库;县乡两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解决养殖用地需求和养殖用地的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达到“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和场地平整);生猪养殖用地要充分利用已整村搬迁村及闲置的土地资源,进山入沟拓展生猪养殖发展空间。 

      (二)加大资金奖补力度。

      在市级设立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县政府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50%以上的资金,设立财政奖补专项资金,重点对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种猪场、饲料厂、屠宰场、有机肥厂、无害化处理中心予以奖补扶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标准化猪舍新建、粪污治理、品种引进等。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用于发展生猪产业发展。 

      (三)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金融部门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支持“吕梁模式”,用好“乡村振兴贷”,探索新的贷款模式,拓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扩大信贷范围,重点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利用好中长期贷款,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山西新大象等省内外大型龙头企业先行先试,开展中长期贷款业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按1:1比例对生猪产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贴息基数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期1年。 

      (四)落实生猪养殖保险。

      加大生猪养殖保险扶持力度,落实好现有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能繁母猪每头保费90元、保额1500元,育肥猪每头保费40元、保额800元)。积极探索开展生猪“养殖+保险+期货”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同时要探索建立生猪生产风险基金,在生猪养殖遇到重大市场风险时,政府及时启动风险基金,发放生猪养殖补贴,确保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创新“一保通”模式,继续将生猪保险纳入“一保通”范畴。鼓励养殖户能保尽保、应保全保,实现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增强防范抵御风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县长为组长的生猪产业发展领导组,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办主任、县畜牧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扶贫办、统计局、调查队、人行、金融办、银保监局、农行、农发行、供电支公司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生猪产业发展领导组,研究讨论生猪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中心,统筹协调生猪产业发展事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组,要密切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稳定的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二)强化职责分工。县畜牧部门要谋划好重点项目,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统筹做好生猪生产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做好生猪项目的土地手续办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生猪产业项目环评办理及环境污染监管工作;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好产业项目的立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财政部门要筹措产业发展奖补、贴息资金,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改部门要做好猪肉的储备工作;扶贫部门要把生猪产业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工程,特别是要用好易地移民搬迁村一村一产业政策;工信部门要做好产业的市场流通及县定点屠宰厂的运营管理工作;市场监管局要做好猪肉产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调查部门要做好生猪产业一产固投和一产增加值的入统上报工作;人行、银保监局、金融办等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吕梁模式”“乡村振兴贷”等金融创新产品的带动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将信贷产品清单化、简单化、标准化,探索金融保险扶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保障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在市级制定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县级也将从用地建场、良种繁育、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确保50%以上涉农整合资金精准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尤其是要简化立项、用地、环评、贷款等审批手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要优化营商环境,吸引省内外知名企业来我县投资生猪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投入的产业发展机制。 

      (四)加强督促考核。县委县政府将生猪产业发展任务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范畴,定期召开联席调度会议,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连续三次通报排在末尾的乡镇进行约谈。年终将对推动力度大、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县进度的乡镇进行组织处理。 

      附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岚县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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