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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岚政办发〔2021〕35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8-06 21: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37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函)〔202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岚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透明服务型政府 

      (一)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 

      1.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转型发展”栏目,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落实情况等内容。县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科局等部门要积极报送相关信息,并做好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 

      2.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划计划”栏目,主动公开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配套政策文件及解读,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计划)并发布。县发改局牵头,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报送相关信息。 

      3.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公开”栏目。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报送我县政府征地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并及时、准确地将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4.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教育、医疗、社保、乡村振兴、促进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读及实施情况。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对应职责,主动认领,做好以上内容的信息报送工作。 

      5.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发布并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内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等单位要积极报送相关信息。 

      6.县政府门户网站增设“函复类文件”栏目,主动公开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及其政策解读。 

      7.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山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发布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目录清单编制及主动公开工作;要公开与各类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等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涉及部门要积极报送相关信息;要公开各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就业、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解读,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8.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并及时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予以公开。县财政局要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9.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报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县财政局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规范拟发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  

      1.各乡镇、部门要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未认定公开属性的一律不予发文。 

      2.各乡镇、部门要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  

      按照市政府要求,从今年起我市施行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一是在各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各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梳理细化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并做好具体内容的公开工作二是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公开目录事项进行全方位的内容公开,坚决杜绝只公开目录不公开具体内容的情况。 

      二、注重政民互动,提升公开质效  

      (一)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做好便民答复工作。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做好便民答复,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 明确政策解读主体,高多样化解读比例。从2021年起,各部门政策文件要全部进行多样化解读。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政策文件未附多样化解读材料一同报批的,一律不予发文。 

      2. 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提升解读质量。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政务大厅、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各乡镇、部门要严格审核解读材料内容提升解读质量,避免表述性错误、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及误解误读的情况发生。 

      3.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向政策执行机关、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一是乡镇、部门要积极、迅速、准确地答复“县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的政策咨询方面的来信或来电。二是各乡镇、部门要确定政策咨询的专人及专用电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受理来自社会各层面的政策咨询业务。  

      4、推进政策及解读精准服务。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群体和特定区域的公开事项,可以通过小区、人才市场、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地的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公开,也可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定向推送等方式进行定向公开,还可以对特定人群进行政策的入户宣讲,逐步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 

      (三)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  

      乡镇、部门要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答复“县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转办事项。 

      (四)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 

      各乡镇、部门要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要按照目录规定的时限、渠道、方式等做好主动公开,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年终考核时按项进行扣分  

      (五)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各乡镇、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认为有必要征询其他乡镇、部门意见的,应当作出书面征询并设定合理函复期限。被征询机构应当及时、准确书面函复征询,阐明事实、理由和依据。  

      (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乡镇、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坚决杜绝政治性错误描述和错别字、语句不通等低级错误。  

      (三)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乡镇、部门要根据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对应网站相关栏目,及时报送各类应公开信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各乡镇、部门原则上不得开设政务新媒体,如确有必要开设,必须严格履行申请程序,由县政府办公室备案报送,经省、市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开设。 

      (四)开设政务公开专区。 

      县行政审批局要在今年9月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显著位置开设“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专业人才,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的查询、政策咨询、办事引导和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等服务。 

      (五)全面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依托“信用吕梁”网站,充分利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严把“双公示”数据报送的规范关和时效关,全面、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各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于信用主体名下进行公示,杜绝错报、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二是信用修复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要求进行核查,严禁出现初核超期、省级复审或国家终审被拒绝的情况。企业信用修复通过国家终审的,相应处罚信息要及时在“信用吕梁”网站同步更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水准  

      (一)强化机构职能  

      乡镇、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多样化解读等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要求各县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充实人员队伍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应分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 

      (三)抓好培训考核  

      各乡镇、部门提高认识,做好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我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做好做实此项工作。 

      五、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 

      8月3日前,各乡镇、政府工作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承办人信息通过邮箱(zfb6722129@163.com)报县政府办公室,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码。 

      8月20日前,各乡镇、部门要对应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各专栏报送相关应公开信息,全部存量信息也要进行报送。 

      9月起,各乡镇、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公开全部有关信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全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开始进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六、考核与监督 

      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以平时考核和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县直各部门要主动接收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岚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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