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秸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等利用方式,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
三、承载主体
公开择优选择我县范围内实力雄厚、组织能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作为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承载主体。
四、实施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目标
通过开展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促使全县秸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耕地质量明显改善,秸杆饲草化、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从根本上遏制秸秆焚烧和土地面源污染,力争形成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六、实施区域和任务
全县各乡镇所辖范围内的玉米种植区域实施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021年拟完成玉米秸秆离田资源化综合利用、地膜残膜清理、土地深翻任务,以实际验收作业面积为主。
七、实施内容
1、实施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补助标准。县每亩补贴70元,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补助对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过社会化服务,社会反映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各类机械经过年审,农机人员证照齐全;
——从事农机服务的机械具有作业监测设备并纳入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智慧农机信息平台;
——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农机中心、农经中心)备案,并接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管。
4、实施标准
(1)作业农机手要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各个环节作业到位;
(2)秸秆离田资源化综合利用、地膜残膜清理要确保所作业过的地表无秸杆堆积,无地膜堆积、乱弃现象,并实现秸杆饲草化或能源化利用;
(3)土地深翻达30—35厘米,不留死角,作业面要保持平整。
5、检查验收。以智慧农机信息平台监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县项目领导组要组织专人不定时对作业环节进行随机检查,对已完成的作业区域由各乡镇进行初验后,报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抽查验收,抽验合格后由领导组办公室出具验收报告。
八、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政府成立岚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秋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建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剑平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中玉 县财政局局长
王油堂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袁春林 东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永青 普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剑光 岚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凤宁 界河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翠连 社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程永珍 王狮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玉军 梁家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杰珍 上明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志刚 顺会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朱剑平同志兼任。
2、明确工作职责
本次秸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开工、进度、作业质量、验收等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按照服务合同的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予以补助。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好秸杆饲草化回收利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要尽快确定项目承载主体,并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对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要及时对项目实施区域的作业面积进行统计核实,以村为单位、以乡汇总,并按要求报县领导组办公室,作为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宣传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农民有效利用秸秆资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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