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岚县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2〕2号)
    来源: 岚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1-29 15: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4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94号)要求,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1〕9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省级配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1〕118号)《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战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全面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项目建设规模

    省厅下达我县2021年财政渠道国家安排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3000亩。

    三、项目建设内容

    平田整地,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科技推广等。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管理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1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1年国家安排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建发〔2021〕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1〕98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省级配套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农2021〕118号)《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吕财农2021〕64号)我县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53万元,省级财政投资120万元,市级财政投资9万元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33号)文件精神,项目不足资金68万元由各地积极争取财政多元化投入解决。国务院、省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量化指标,是全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上级要求要把高标准农田与脱贫攻坚统筹考虑贫困地区可放宽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立项规模允许贫困县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贫困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适当降低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按上级批复的初步设计执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示制制管理制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资金的使用要坚持“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内支出,严禁挤占挪用。

    五、项目区选址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单个项目建设,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1000亩,在连片实施范围内已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没有建设的,对此类尚未建设的田块允许按“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在充分利用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允许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进行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直接建成高标准农田。对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项目完成后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全国一张图的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和要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经实地调查走访确定了我县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涉及普明镇后沟村、陶家沟村、史家洼村,并已得到上级的批复。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农田建设工作需要,建立专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秋旺 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程秀全   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刘重元 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中玉  财政局局长

              薛晋军 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文礼 水利局局长

              杨亮明 林业局负责人

              冯 儒 供电公司经理

              冯永青 普明镇镇长

              李慧吉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牛尚斌 农业农村局农建股股长

              李 杰 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程秀全兼任为了保证工作效率及效益,领导组要形成系统完备,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工作体系。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需领导组决策的方案建议,协助领导协调各成员部门做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负责农田建设的日常工作,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及工程验收报账等工作。组织安排项目工程的实施

    县直有关成员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提供相关数据、审批相关手续、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等。

    乡(镇)政府主要职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区域的土地清查、勘测、规划设计等工作,及时调处项目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督促支、村两委积极配合施工队做好项目工程,指导支、村两委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如:项目建成后农田设施的管护及农田的分配。

    (二)严格监管

    农业农村局一是要严格落实监理制,二是要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工地,跟踪督查,确保监督实效。

    各乡(镇)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搞好服务

    各部门、各乡镇在不违法、不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一切便利。

    解读链接:【图解】关于印发《岚县2021年新增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