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岚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落实。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工作均衡发展,提升乡(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补齐消防专职力量在乡(镇)的短板。按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吕政办函〔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为关键,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大力推进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治理体系,稳步提高消防治理水平,为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组建组织机构。各乡(镇)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为本级消防工作议事机构,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统筹协调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乡镇各分管副职、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各行政村(社区)要明确“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两委”成员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将消防工作融入全科网格管理。
(二)成立消防站(所)。各乡(镇)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作为乡(镇)下设机构。消防工作站(所)承担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接受所在乡(镇)和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的双重领导。
(三)配齐配强人员。乡(镇)消防工作站(所)至少配备3至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且负责人必须为行政或事业编制。各乡(镇)消防工作站(所)长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可由乡(镇)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或班子成员兼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将适当派遣现具备一定消防业务素质能力的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四)夯实基层网格基础。各乡(镇)政府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依托专(兼)职和专属网格员,加强末端消防安全管理,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加强对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细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安全信息收集、上报流程,以及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建立工作任务清单,优化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五)加强救援力量。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和《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4号),因地制宜建设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将符合条件的乡(镇)专职消防队纳入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
(六)压实防控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推动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行业领域内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将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民宿、农家乐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乡(镇)、村(社区)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突出火情,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指导乡(镇)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提出加强建设意见。
(七)开展隐患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加强所属辖区工业园、特色小镇、农家乐(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高层建筑、老旧高层建筑、娱乐场所、沿街商铺、家庭作坊、医院、养老院、学校和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等场所的综合治理,严查严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混乱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突出隐患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八)强化预警能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全县“智慧消防”建设进度。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优化“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系统”消防管理业务模块功能,督促指导基层综治、社区、网格人员强化模块应用。借助“雪亮工程”“天眼工程”,探索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
(九)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推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督促乡(镇)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抓住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刻认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长远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调度,推进试点建设,跟踪督办落实,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二)细化职责措施。县直有关部门要指导乡(镇) 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经费、有场地、有器材、有考核”等“八有”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议事机构, 明确部门(单位)消防工作职责、负责人,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细化梳理工作流程,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
(三)狠抓考核问效。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终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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