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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3〕13号)
    来源: 岚县新闻  发布时间: 2023-04-27 1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理岚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岚县行政区域内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包括工作场所、通信、自动化、信息网络、调度指挥场所等)大范围破坏、火烧山、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岚县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岚县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3.3 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4预案体系

    县能源局制定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岚县供电公司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的应急处置方案。

    1.5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的方针,最大限度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2 按照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1.5.3 提高效率,保证重点。保证电网主网架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主网系统性瓦解和崩溃优先恢复主干网架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在供电恢复中优先恢复政府指挥系统、重要用户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1.5.4 提高能力,共同参与。努力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加强电网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综合能力。

    2. 组织体系

    2.1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建立健全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我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国网岚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县能源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国网岚县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岚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研究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秩序等重要事项和重大应急决策部署;

    (2)统一组织领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

    (3)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关系,协助指挥应急救援;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6)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国网岚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兼任常务副主任,能源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岚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督促指导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负责编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项资金计划及相关项目管理。

    (2)负责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的配置、应急电源和保安电源配置。

    (3)负责组织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与市政府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4)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停电信息收集,并按预案规定对停电事件提出定级建议;负责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的支援需求,负责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5)负责县停电应急管理指挥场所及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系统建设,实现省停电应急指挥部、市停电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系统。

    (6)负责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的备案及评定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2.2 各乡(镇)组织指挥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县组织指挥机构明确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2.3 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县指挥部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县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长: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应急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国网岚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力恢复组、专家技术组、社会稳定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等。根据应急处置需求,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组成和职责见附件3.

    2.4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力抢修人员按照国家、行业相关安全作业规程开展事故抢修。

    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加气)、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自备应急电源,做好相关电力物资储备工作,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3 风险防控

    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管控,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制订和优化应急预案。

    4监测

    电网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监测信息系统、电网运行监控系统、配网可视化平台、信息通信监控系统、供电服务指挥监控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自动采集终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水利、林业与草原、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即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运行,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掌握电网运行风险;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等燃料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加强对水电煤等燃料、水库水位、机组出力情况评估,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汇报。

    5预警

    5.1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对应报告县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县政府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

    5.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6应急处置与救援

    6.1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及先期处置等有关情况向领导 组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报告。

    县领导组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能源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县人民政府及能源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对初判为重大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6.2 先期处置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组织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6.3 应急响应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县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由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等级。

    6.3.1 Ⅰ级响应

    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县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

    (2)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委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县电力应急办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上报相关情况。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6)组织开展抢修队伍、物资、装备支援。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8)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6.3.2 Ⅱ、Ⅲ级响应

    Ⅱ、Ⅲ级应急响应时,县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召开县停电应急委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2)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事件发展情况。

    (4)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5)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6)组织做好紧急状态下电量分配和需求侧管理。

    6.4 响应调整与终止

    6.4.1 响应调整

    县指挥部或其办公室依据事态发展变化,结合救援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6.4.2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组织和单位终止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时间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电力系统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应急抢修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公安等应急救援力量,有关企业救援人员。同时,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参与按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

    7.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7.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充分运用现有系统,进一步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完善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协助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对城市交通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大面积停电抢修区域增派警力指挥疏导,配置可移动式交通信号设备,避免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和交通瘫痪,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人员优先通行。

    7.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和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力企业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修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7.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置适量的应急发电设备,必要时提供应急救援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7.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时间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8后期处置

    8.1 评估总结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深刻汲取教训,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

    8.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置建议。

    8.3 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8.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趋于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重建工作。

    9附则

    9.1 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故。

    9.2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预案评估和修订。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岚县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响应流程图

    2. 岚县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 岚县大面积停电时间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4. 岚县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附件2

    岚县大面积停电时间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人员组成

    组织机构指责

    总指挥

    分管电力副县长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保障县内供电安全;研究岚县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秩序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按授权发布信息。

    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县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副总指挥

    县能源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国网岚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

    国网供电公司

    在县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按照调度管理权限开展电网恢复,具体实施辖区内的大面积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抢修工作,加强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应急预案

    县委宣传部

    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县融媒体中心

    开展网络舆情监督,组织网上新闻宣传

    县发改局

    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恢复中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等内容

    县工信局

    负责组织工业企业电力恢复中应急物资生产保障

    县公安局

    负责事发现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况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为抢险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遇险人员的疏散和救助,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在停电地区加强关系国际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加强社会巡逻防范,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武警中队

    负责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停电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县武装部

    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民兵参加应急救援

    县财政局

    负责电力应急救援工作资金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造成电力设施破坏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估

    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因大面积停电导致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协调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协调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物资和抢险救灾人员公路运输的通行

    县卫体局

    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林业局

    配合加快办理电力抢修使用林地手续;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县水利局

    组织做好生活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民政局

    牵头负责安置点转移群众救助和协调群众安置等事宜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做好必要生活资料的流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管理,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县安监局

    负责协调由事件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提出防止危险化学品事件扩大的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负责组织协调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县能源局

    配合电力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尽快恢复电力生产和供应

    县教育科技局

    负责地震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附件3

    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表

    工作组组成

    工作组机构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长:县应急局

    成员:县应急、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国网岚县电力公司、县政府办

    主要职责:收集、报送大面积停电事件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力恢复组

    组长:县能源局

    成员:县应急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武装部、国网岚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新闻宣传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

    成员:县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综合保障组

    组长县政府

    成员: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国网岚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等基本交通运行。

    社会稳定组

    组长:县公安局

    成员: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善后工作组

    组长:县政府

    成员: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国网岚县电力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秩序恢复和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事件调查,总结分析停电原因合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附件4

    岚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发生县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2)大面积停电事件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

    3)尚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造成县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0%以上70%以下;

    2)造成县城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

    3)县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造成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20%以上4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

    2)造成所属各乡(镇)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

    3)县停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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