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
为大力推广肉兔养殖业在全县范围内发展,调动肉兔养殖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我县农业特色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
奖补对象
本次补贴针对2025年度全县范围内从事肉兔养殖业的各类养殖合作社、企业。
补贴方式
本次补贴全部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批拨付。分批补助原则上完成总工程量的50%起方可启动拨付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补助比例测算确定,项目竣工拨付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总补助金额的80%。
项目需当年建设完成,不得跨年度。
一、奖补标准
政府按照企业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补贴,但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
二、奖补程序
按照“经营主体建设备案、补贴申报、乡镇审核”的流程做好奖补申报工作。
(一)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前向所在乡镇提出建设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图纸、项目预算等资料。
(二)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进度在建设内容达到50%时,向所在乡镇申请启动补贴资金拨付,提供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相关凭证收据、出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厂房及其他投资建设内容图片等资料。
(三)乡镇对各主体申报的奖补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并审核,及时对各主体申报奖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派专人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乡镇出具验收报告单并按工程进度发放养殖补贴。
(四)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或工程造价评估作为补助计算基数,支付剩余补贴资金,但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财政资金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使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强化资金监管。申请对象必须保证申请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冒领,骗取奖补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不再扶持项目和给予银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一: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
附件二:岚县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
附件一:
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
养殖场(户)地址 | 乡镇 村 小组 |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申请补贴金额 | ||||
申请补贴 养殖模式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建设情况 | |||||
项目预计开工日期 | 项目预计建设内容 | ||||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 申报人(单位)签字: 时间: | 乡(镇)政府(盖章): 时间: |
附件二:
岚县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 ||
养殖场(户)地址 | 乡镇 村 小组 | ||
项目总投资 金额 | 申请补贴金额 | ||
申报主体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
申请补贴 养殖模式 | 联系电话 | ||
本次申报补贴情况 | |||
项目建设开工日期 | 项目建设完工日期 | 项目建设完成内容 | |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 申报人(单位)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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