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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5〕36号)
    来源: 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27 10: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27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

    为大力推广肉兔养殖业在全县范围内发展,调动肉兔养殖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我县农业特色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岚县肉兔养殖奖补方案。

    1. 奖补对象

    本次补贴针对2025年度全县范围内从事肉兔养殖业的各类养殖合作社、企业。

    1. 补贴方式

    本次补贴全部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按项目进度分批拨付。分批补助原则上完成总工程量的50%起方可启动拨付补助,补助金额按照已完工程量乘以补助比例测算确定,项目竣工拨付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总补助金额的80%

    项目需当年建设完成,不得跨年度。

    一、奖补标准

    政府按照企业建设总投资的50%进行补贴,但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

    二、奖补程序

    按照“经营主体建设备案、补贴申报、乡镇审核”的流程做好奖补申报工作。

    (一)经营主体在项目建设前向所在乡镇提出建设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和个人征信报告、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图纸、项目预算等资料。

    (二)经营主体按照项目进度在建设内容达到50%时,向所在乡镇申请启动补贴资金拨付,提供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相关凭证收据、出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厂房及其他投资建设内容图片等资料。

    (三)乡镇对各主体申报的奖补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并审核,及时对各主体申报奖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派专人进行现场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后,乡镇出具验收报告单并按工程进度发放养殖补贴。

    (四)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或工程造价评估作为补助计算基数,支付剩余补贴资金,但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财政资金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资金使用。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强化资金监管。申请对象必须保证申请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冒领,骗取奖补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不再扶持项目和给予银行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一: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

    附件二:岚县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


    附件一:

    岚县肉兔养殖补贴项目建设申报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养殖场(户)地址

    乡镇 村 小组

    项目总投资

    金额


    申请补贴金额


    申请补贴

    养殖模式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建设情况

    项目预计开工日期

    项目预计建设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


    申报人(单位)签字:




    时间:


    乡(镇)政府(盖章):






    时间:

    附件二:

    岚县肉兔养殖补贴申报表


    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养殖场(户)地址

    乡镇 村 小组

    项目总投资

    金额


    申请补贴金额


    申报主体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名称


    申请补贴

    养殖模式


    联系电话


    本次申报补贴情况

    项目建设开工日期

    项目建设完工日期

    项目建设完成内容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


    申报人(单位)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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