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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山西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25-10-22 10:19

    为持续强化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的专业能力,有效提升我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养,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培训考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5〕2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规购〔2024〕1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规购〔2024〕2号)等有关规定,定于20251021日开政府采购从业人员2025年季度“继续教育”培训课程,请各从业人员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从业人员教育”模块进入,12月底前完成全部课时的学习。

    山西省财政厅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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