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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转用东村镇陈家庄村部分集体土地预公告(岚政发〔2022〕60号)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11-24 10:35

    关于启动东村镇陈家庄村部分集体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东村镇家庄村集体土地0.1160公顷1.74),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村镇建设用地项目东村镇陈家庄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工程,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东村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家庄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村集体地

    四、拟面积位置范围:

    面积:家庄0.7980公顷(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位置范围:位于家庄(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五、拟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

    六、拟土地用途:公共服务用地

    七、公告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3(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221125日起

    2、调查地点:拟征收土地范围

    3、调查程序:

    1)由岚县自然资源局勘测定界拟转用土地范围。

    2)由东村镇牵头组织调查人员对拟转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其它地上附作物和青苗权属情况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东村镇政府、县林业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家庄村民委员会。

    、相关要求:

    1、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委托他人代理。

    2、本公告出台后,凡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樊爱珍         联系电话:0358—6722230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人民政府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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