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以固本强基为当前工作主题,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组织专题学习,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分级分批组织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轮训学习并登记在册,县安委办结合巡查、督查对学习成效进行随机抽考。(县经开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党组)宣传计划,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要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要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岚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出安全警示宣传片,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抓好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全县各社会组织,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工贸、道路运输等领域典型的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亡人事故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实施“双报告”。各相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以事故调查报告作为主要内容和培训教材,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案例分析反思讨论,让企业员工了解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查找问题症结,明确企业存在的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各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控人等“关键少数”参加的集中警示教育培训。(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持续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设立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整合优化县减灾委员会和森林草原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等各灾种专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承接好相关工作,抓好重点灾种防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结合山西省制定出台的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全省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以及吕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理顺乡镇应急管理体制,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建立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五)持续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分布测定、钢(铁)水罐生产安全指南等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宣贯活动。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自然灾害巨灾保险等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六)夯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实施细则》、吕梁市《实施办法》和《岚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岚县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岚县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履职情况。县级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梳理长期以来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发展的难点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推动安委办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和行业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协调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发挥专家库、专业机构等作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县经开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七)夯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其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规范精准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业务相近”“业态相似”原则,要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机构、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要发挥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厘清“一件事”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助力企业安全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八)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规定的11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员工发现、报告、处置风险隐患的积极性;因地制宜采取专家指导、大小企业结对帮扶、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隐患排查质效。(县经开区、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九)夯实员工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反“三违”活动,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县经开区、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
(十)精准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同类型事故的,约谈属地乡镇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既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一)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重大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每年至少解决1—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涉及跨部门、跨乡镇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
煤矿方面,持续抓好“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及山西省实施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超限、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推动煤矿装备升级和灾害治理提升。(煤矿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非煤矿山方面,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与企业规范化管理,深化资源整合,推动兼并重组、关小上大,着力解决金属非金属矿山“多、小、散、乱、差”的问题;汛期前围绕“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开展“五个一”行动;着力解决停用时间超过3年、达到设计标高以及无主尾矿库闭库销号问题;大力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尾矿库隐蔽工程质量检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程质量;督促尾矿库企业结合实际重制或修订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并开展风险辨识;深化“体检式”精查与专项整治行动。(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冶金工贸方面,持续推进冶金工贸行业“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和冶金工贸企业“多、小、散、乱、差”等问题。(冶金工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消防方面,着力解决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问题;着力解决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古建等消防设施不完善,火源管控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难等问题。(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电动自行车整治方面,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充电费用未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等问题。(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建筑施工及燃气方面,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消防审验历史遗留等问题;着力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带病运行、改造后的管网未接通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建设与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方面,着力解决“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醉驾、客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大货车不按规定靠右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旅游客车不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流于形式,以及隧道照明、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校园门口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自然灾害方面:着力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燃放烟花爆竹、输配电线路等违规用火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等问题;重点解决高陡边坡、险要路段、尾矿库周边、地震影响区、冻融影响区等地质灾害隐患问题;着力解决河道、水库、堤防、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渗漏、裂缝、滑坡等隐患问题,确保汛期安全运行。(林业、地质灾害防治、水利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二)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企业自查发现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主动上报的重大隐患,免于处罚,对风险隐患自查排查不力、隐患长期存在、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健全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应急”,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构建应急管理“一平台统一门户体系”,加强风险普查数据应用;以“智慧岚县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融合通信”为基础,汇聚公安、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实现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视频指挥调度平台逐步延伸至乡镇,实现应急指令直达基层;配合省市加快县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建设力度,实现“三断”情况下的应急指挥调度。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以岚县正利煤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智能化矿山为引领,持续推动全县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全力配合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城市智慧消防、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市级预警中心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年底前实现矿山、尾矿库、钢铁、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建成金属冶炼企业、危化企业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等系统。(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四)扎实开展安全工程治理。依托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放顶煤改一次采全高等工艺;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扎实开展重大水害、瓦斯等工程治理。推进老旧化工储油罐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安全治理工程。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配合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加快实施巨灾防范工程、山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适时修编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保障类专项预案;制定应急响应手册,明确各个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调度指挥、应对处置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县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各乡镇和各类功能区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一制三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和防火、防汛、防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培训、演练、修订、评估的监督检查。(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专职救援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一专多能”建设;统筹乡镇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民兵、吹哨人、预警员、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应急力量,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测评工作,不断完善“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整合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人员,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职责、有制度、有经费、有队伍、有装备“七有”标准,依托消防工作所完成应急消防管理站组建工作。采取理论培训、技能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支持救援队伍队员考取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县应急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应急装备配备。持续巩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实施成果,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资助、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叫应、灭火救援、防汛排涝、应急通信等必要物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保障。健全县应急物资统一调拨制度和跨部门应急物资调拨协调机制,完善调拨流程。做好冬春救助和应急救助工作,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及时下拨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各乡镇使用“自然灾害资金管理系统”。按照统筹规划、从重从急的原则,及时向政府提请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科学规划并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停机坪、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合力规划应急避难点布局,2025年底前,完成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工作,至少完成一处县级综合性长期应急避难场所试点项目,乡镇、村(社区)至少完成一处综合性短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狠抓能力素质大提升
(十九)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以建设应急指挥一流、应急队伍一流、应急装备一流为目标,加强各类救援队伍间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开展大练兵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易发灾害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编制的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构建“工会+行业”协同模式,分行业推动安康杯知识竞赛、职工技能比武、控风险除隐患标兵选树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风气。(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一)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比武。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看、进校园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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