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吕政办函【2024】1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岚县人民政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简称“131”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研究制定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部门、乡镇、社区开展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人行岚县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岚县监督分局负责人
成员:县人大法工委、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国资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国家安全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外事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无线电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邮政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岚县电信、岚县联通、岚县移动、岚县广电负责人
三、运行机制
1.县政府“131”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反诈中心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反诈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定期收集机制组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每年1月、7月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2.县政府“131”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组长召集,专题会议可由组长或者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机制成员,必要时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乡镇(社区)负责人和专家列席。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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