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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09日 | |
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09 01:39
岚政发〔2017〕14号
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和承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吕政发[2016]3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需相应落实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12项(其中部分承接4项)。
附件:落实和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岚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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