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7-12-06 02:11


12月4日,岚县在县人民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日宣传活动。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马连双参加。
活动中,来自县司法局、公安局、质监局等30家县直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了宪法及行政执法领域各专业法律法规,营造了“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当天,共解答法律咨询16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纪念品20000余份,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新闻办 杨娟娟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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