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岚县对2016—2017年度全县涌现出的岚县国家税务局、岚县地方税务局等5个省级文明单位,山西省岚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岚县调查队等 6个市级文明单位和岚县普明镇人民政府1个市级文明乡镇,岚县人民检察院等7个县级文明单位、岚县东村镇人民政府1个县级先进乡镇、岚县普明镇前祁村等8个县级先进村、岚县城管委人民路社区居民委员会等2个县级先进社区,共计33个省、市、县级文明创建单位、乡镇、村、社区分别进行现场挂牌表彰,充分展示了岚县文明创建丰硕成果。
“‘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荣誉,它不仅展现了我局的文明程度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更是对我局整体形象、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认可和肯定。我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激发全局干部职工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倾力打造高站位宽视野、在状态有激情的优秀团队,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添砖加瓦。”荣获2016—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任海燕欣喜的说。
文明单位创建是提升素质展示风貌的品牌工程,是一项凝心聚力鼓舞士气的系统工程,是倡导社会文明风尚的示范工程,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素质工程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为扎实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一直以来,岚县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成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以锐意改革创新,领导班子好、加强道德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好、创建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好、群众参与广泛,创建活动好、管理规范科学,环境面貌好、工作实绩突出,社会形象好六个好为具体创建内容,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推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落地生根。在评选过程中,通过各单位、乡镇、村、社区主动申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严格按照《山西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11个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和《山西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4个项目38条内容创建体系评选,涌现出一大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职工素质提升、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在全县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精神文明创建单位的先进典型。
“希望此次被授予表彰的单位、乡镇、村、社区,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继续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高潮,全面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跨越,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宜居新岚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雪峰说。(梁海珍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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