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岚县秀容古城综合开发项目
二、项目单位:岚县文物旅游局
三、申报单位情况
岚县文物旅游局是县政府直属全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管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旅游设施建设,对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规划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管理。
四、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岚县北魏秀容古城遗址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面积125万平方米,遗址内有西村和古城两个行政村,其中西村925户,常住人口4552人, 秀容古城遗址,位于岚县东村南一里许。为北魏鲜卑族秀容郡(国)南迁岚县境时,郡主尔朱荣在汉汾阳县城的基础上,于北魏明帝永兴二年(410年)扩建而成。南北约长一千一百米,东西约长一千三百米,城墙土砌夯筑,墙基宽二十米,顶部窄处宽两米,最宽处达七米,墙高三至十三米。周长九华里,素称十里古城。
(二)项目建设内容
对遗址进行分期保护性开发。第一期移民搬迁工程,开发125万平方米;第二期恢复护城河工程和恢复原古城城墙;第三期是打造两条街(文化街、食品街)。开发的新区,增加古文化内涵,所有新建筑都饰以古建屋面,复修城门和城墙顶部的城碟、哨楼、垛口,新开辟一条古代商贸街衢,临街窑洞饰以仿古木构门头,路边建筑为三层,居民中心区在不影响古城墙历史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增高。城南梁上建造1000亩森林公园,城墙外建两个人工湖,面积为50万平方米。使之成为一个较高品位的旅游区。
(三)项目投资估算
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政府帮助,居民集资,开发商投资,预算总投资5.5亿元。
(四)项目效益分析
古城开发既可为当地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加快老区人民的脱贫步伐,又可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1、经济效益
每年按接纳晋西北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游客20万人次计算,直接经济收入2000万元,拉动餐饮、宾馆、交通、商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间接经济效益4000万元,为当地财政增收500万元,还可新增就业人数1500——2000人。
2、社会效益
古城开发可为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提供一个很好的旅游景点,既能丰富文化生活,又填补了岚县知名景点的空白。
3、生态效益
古城开发,城外绿化带以及城南千亩森林公园、护城河,人工湖的建成,为汾河上游的水土流失、净化县城空气能起到一定的有益作用。
五、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选址和土地征用通过县国土资源局的批准,项目通过县环保局初审认可。
六、拟引资方式
合资、合作、独资均可
七、申报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岚县县城民觉路
项目负责人:焦存珍
电话:03586725195
手机:13593416681
电子邮箱:lxwwl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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