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中共岚县梁家庄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乡政府机关和群团组织、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共同管理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梁家庄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2.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劳动保障等行政工作;
4.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
岚县梁家庄乡,地处县境南部山区,距离县城25公里,东、南邻太原市娄烦县,西与王狮乡相连,北邻东村镇,区域总面积158.62平方千米,耕地面积2658公顷,全乡人口4937户15511人。中共岚县梁家庄乡委员会、梁家庄乡人民政府,为正科级乡镇党政机构。全乡辖15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全乡辖农村党支部15个,乡机关党支部1个,全乡党员473名。
三、领导分工情况
袁春林(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刘艳文(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等工作。
范思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负责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分管政协、老干部(关工委)、乡村振兴、工会、科协、保密、编制等工作。
王丽锋(人大主席):负责乡人大工作;分管信访稳定、人居环境整治、发改立项、人防、重点项目协调、招商引资、城乡环卫、园林等工作。
王利君(纪检书记):负责乡纪委全面工作。
魏志光(武装部长):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分管政法综治、人民武装、农业农村、农机、农经(含一事一议项目)、农财、水利防汛、畜牧兽医等工作。
陈冬冬(组宣员):分管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史志、档案、团委等工作。
张鹏(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工业经济、税务、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危房改造、安全生产、消防、供销、禁毒、能源(清洁煤和煤改气)、中小企业、生态环保等工作;协助乡长联系财政局、审计局。
马丽(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12345热线)、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道路交通(治超)、交警。
周莹(副乡长):分管地震、文化教育体育、医保、卫健、疾控、人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文物旅游、融媒体、统计、妇联等工作。
张晋平(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配合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工作。
兰迎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林业、护林防火工作。
梁高峰(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负责退役军人、民政、残联、机关后勤等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行政单位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4)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党务公开、“四议两公开”等;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
3.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
4.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1.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
3.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5.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
6.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
7.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1.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2.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4.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1.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
2.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3.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
1.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
2.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3.为乡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
4.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3.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4.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5.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
6.完成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2.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4.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
5.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梁家庄乡梁家庄村
办公时间:工作日
办公电话:0358-6795567
邮政编码:03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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