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乡镇 > 岚城镇  > 正文
    岚城镇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 岚城镇  发布时间: 2026-05-14 11:28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无事不扰、有事必管、联合检查、清单管理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及县相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透明、精简高效、服务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推行清单化、标准化、联合化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严格按法定权限、程序、事项开展检查,无依据不检查。

    2.精简频次:同一企业年度现场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能合并不分散、能联合不多头、能非现场不现场。

    3.分类监管:低风险降频次、高风险提频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4.公开透明:检查计划、结果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执法与服务并重: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寓服务于监管。

    (三)检查主体

    岚城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消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岗站所),必要时联合县级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四)检查范围

    镇域内企业、商贸流通、餐饮住宿、加工小作坊、农业经营主体、农资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事项与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

    1.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与台账、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2.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危化品管理、设备安全。

    3.重点:复工复产、汛期、高温、节假日专项排查。

    (二)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器材配置与完好、用火用电规范、可燃杂物清理。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

    (三)市场监管检查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虚假宣传。

    2.食品经营:原料进货查验、储存加工、餐具消毒、冷链管理。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

    (四)生态环境检查

    1.污水、废气、固废规范处置,扬尘与噪声管控。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口管理

    (五)农业农村与农资检查

    1.农资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进货台账、禁限用药品管控

    2.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化肥使用规范

    (六)自然资源与规划检查

    依法用地、无违法占地、无违规建设、场地合规使用

    三、检查方式与频次管控

    (一)主要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对象、随机派人员,结果公开。

    2.联合检查:多事项一次查、多部门一同查,结果互认。

    3.非现场检查:台账核查、视频巡查、数据监测、线上核验。

    4.专项检查:针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风险预警、季节特点开展。

    (二)频次管控(严格执行)

    1.一般企业:年度现场检查≤2次,优先一次综合检查。

    2.低风险(A类):以非现场为主,年度抽查1次或免现场。

    3.高风险(C/D类):依法加密频次,强化整改复查。

    4.豁免情形: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预警、突发事件、上级专项部署,不受频次限制。

    四、年度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1—3月):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综合检查,春节消费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第二季度(4—6月):夏季消防、用电安全专项联合检查,

    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第三季度(7—9月):汛期安全、环保、扬尘管控检查,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第四季度(10—12月):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清零。

    五、规范检查程序

    1.持有效证件、出具检查文书,全程记录、建立台账。

    2.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干扰正常生产经营。

    3.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限期整改的跟踪复查。

    六、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镇综合执法队牵头,司法所、市场管理所、派出所等科室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任务落地。

    坚持规范执法。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禁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举措。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检查中主动解读政策法规,指导企业排查隐患、规范经营;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以柔性监管助力企业发展。

    严格信息保密。规范管理企业信息,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确保检查工作合法合规。

    强化监督问责。镇纪委、司法所全程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检查、执法不公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岚城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岚县岚城镇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检查事项清单(简表)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主体

    检查对象

    方式

    年度频次

    联合检查

    1

    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综合执法队、分管应急

    全镇企业

    现场

    1—2次

    按需

    2

    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综合执法

    人员密集场所

    现场

    1—2次

    3

    市场监管与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

    商贸、餐饮、作坊

    现场+双随机

    1—2次

    4

    生态环境检查

    环保岗

    工业、养殖

    现场+非现场

    1—2次

    5

    农资与农产品安全

    农业农村

    农资店、合作社

    双随机

    1次

    6

    自然资源与规划

    自然资源岗

    用地单位

    专项

    按需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