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建筑施工领域基坑坍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突出风险,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夯实住建领域安全基础。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
成立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李利明任组长,副局长闫钧副组长,质安科、建管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通报和督导检查。
(二)职责分工
局质安科牵头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专项检查行动,建立全县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重大隐患实施停工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全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参与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
三、检查对象与方式
(一)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参与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
(二)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差异化监管、全覆盖检查”。
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每季度至少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上年度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结合实际增加检查频次。
四、检查内容
(一)重点整治内容
1、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深刻汲取“6·18”天禧广场项目高处坠落事故教训。重点检查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是否符合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吊篮、移动操作平台等设备是否经检测验收合格。严格落实“无防护不作业”要求,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严格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严厉打击无证上岗。
2、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深刻汲取“7·21”岚县秀荣上府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重点检查有限空间是否落实辨识建档、设置警示标识;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方案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现场是否落实专人监护。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未经审批、和检测、无监护的一律禁止作业。
3、防坍塌专项整治。深刻汲取“8.29”吕梁新区新安大道“10·23”吕梁新区纬十七路、“10.28”交口县丰泰巷等基坑塌陷事故教训。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管沟开挖支护方案是否按专项方案执行;基坑监测是否流于形式;土方开挖是否严格遵循“先支护后开挖”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完成周边环境调查和地下管线探测,严格履行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程序;汛期及雨雪天气后复工前,必须对基坑、边坡稳定性进行全面复查。
(二)日常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建立全流程管控台账,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是否闭环;“危大工程”管控是否到位;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企业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管理人员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岗履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是否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履职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企业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和年度培训。
3、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质量责任制度落实;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及节能分部施工质量;严格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复验及使用台账管理;规范检验批、分项、分部及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推进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规范检测机构行为,确保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按规定签署承诺书、设置永久性标牌。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按照国家、省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抗震钢筋、减隔震部件等关键材料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情况。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工程是否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验收是否合格;备案抽查项目是否按规定抽取;消防产品、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临时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
6、施工扬尘治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拆除作业是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联网。
五、工作要求
(一)隐患台账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全县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和动态管理台账。对市级检查发现、县区上报、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根据隐患台账占比情况,重点抽查隐患数量多、整改率低的项目。
(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挂牌督办,整改到位并依法处罚后方可销号。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重点聚焦同类型隐患是否举一反三、动态隐患是否反复出现、重大隐患是否真正消除反复隐患是否根源治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
坚持严字当头,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弄虚作假、擅自复工的,综合运用限期整改、停工整顿、上限处罚、信用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直接原因,倒查监管责任。对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每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曝光。涉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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