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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山西财政紧急行动
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 2020-01-28 15:53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

  1月23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紧急下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及救治物资采购,确保全省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为确保省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省财政厅紧急会商省医保局,按照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我省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了明确:

  一是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是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甲类药品和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四是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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