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第4号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7-19 11:43
监督举报地址:岚县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358-6722380 邮箱:lxyjglj67223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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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违法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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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皖北煤电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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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应急罚【2021】 煤003号 |
2021年6月21日 |
皖北煤电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17日,岚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皖北煤电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八条隐患(1、4202工作面1#探煤巷联巷掘进工作面皮带机头未喷浆封闭;2、4202工作面1#探煤巷掘进工作面有伞檐1处;3、4202工作面1#探煤巷掘进工作面有伞檐1处;4、4202工作面1#探巷掘进工作面局部巷道两帮未铺到底板;5、二采区回风联络巷未安装喷雾洒水管路;6、4202工作面1#探巷排水管距掘进头距离远;7、查阅2021年5月矿领导带班下井统计表信息填写不规范;8、工业视频系统管理制度内容针对不强,无摄像头安装、维护具体要求、处罚规定、操作性不强;)以上问题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煤安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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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煤安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以皖北煤电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二十万元行政罚款。 |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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