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第7号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1-10 11:06
监督举报地址:岚县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358-6722380 邮箱:lxyjglj6722380@163.com
案件 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违法主体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关于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 | (岚)应急罚【2021】 煤009号 | 2021年9月 30日 | 皖北煤电集团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29日,岚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皖北煤电集团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条。其中:1、4201综采工作面倾角大,坡度大于15°,只在60-90#支架支设防滑装置。2、水害防治全员安全责任制建立内容不全,缺少个别岗位的水害防治安全责任制。3、4202工作面2#探巷应急广播距工作面远,作业人员不能清晰听到应急指令。以上3项违法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对皖北煤电集团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处罚款合计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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