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山企业纳入已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的公告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1-07 1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既未在有效期届满前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又未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现决定对其采矿权纳入已自行废止名单,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矿山企业可以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358-6722230,邮箱:lxgtzyj6722230@163.com。
附件:纳入已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的矿山企业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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