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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优化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来源: 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4-19 10:25

    本报讯(记者范珉菲)为持续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改革,最大程度发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近日,太原市针对前期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简化流程,优化疾病应急救助政策。
      医疗机构通过询问、查验证件等方式无法确认患者身份的,将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如72小时内公安机关未出具身份审核认定表,则初步认定患者身份无法查明。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的证件或证明;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定期补助且基本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相关证明;乡村振兴战略的“监测对象”(三类户: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及患者家庭生活水平符合城乡低保标准或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等经济困难对象可被认定为无力支付患者。
      疾病应急救助病种及诊疗行为应当符合“急危重”特点,以需要进行专科紧急抢救治疗为主,增补了6种重型精神类疾病。
      与此同时,明确经办机构、规范救助基金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简化支付审核程序,对经常承担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基金支出60%比例先预拨,以减轻医疗机构垫资负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地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优先选择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耗材和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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