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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统计局
    来源: 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9-06-19 10:09

      一、县统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完成全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按省、市统计局要求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对各县乡镇、城管委主要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统计数据之间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三)对全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发区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全县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体旅游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管理能源投资、收入、科技创新、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乡镇(城管委)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城管委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十)依法审批或者申报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协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二)协助市设在我县的调查监测中心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地址、电话)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人民路与崇文街交叉口西北50米 

      电话:0358-6722364  邮政编码:033599。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领导分工情况 

      县统计局行政编制为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杨乃春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核算; 

      张斌文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执法普查中心、工业、能源、数管;王秀平副局长:分管农业、商贸、社科文、社科文、妇幼监测; 

      袁玉英主任:分管监测中心、扶贫、劳资人口、投资。 

      四、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统计执法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统计执法、统计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综合协调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保密、信访、综治、工会、车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草拟全局性统计工作报告等材料;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办机关责任制考。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依据中办,国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二)统计综合股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交通统计、农业农村统计、贸易外经统计、能源与资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口和就业统计、劳资统计、服务业统计、社科和城市调查统计、名录库维护、一套表入库、数据管理、统计监测等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编发;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资料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起草全局性统计工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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